评审团构成
由组委会邀请流行音乐业界、唱片业界人士及音乐相关媒体人士组成,包括音乐厂牌创建者和拥有者、唱片出版人、发行人、艺人、词曲作者、制作人、编曲人、乐手、录音师、视觉工作者(MUSIC VIDEO导演、音乐演出活动导演、平面设计师、摄影师等)、音乐演出策划人以及与音乐相关电台、电视、平面、网络媒体人士和音乐评论人士等。
由组委会设立艺术委员会,为评审团的核心机构,艺术委员会成员来自评审团,均为音乐业界和媒体界具有代表性的权威人士(人数为单数)。艺术委员会负责制定各奖项之遴选标准,推选候选及提名名单,在评审团投票出现票数相同的状况时,投票决定最终结果,参与评选过程中的所有重要决策。
评选内容
一,内地流行音乐100张最佳专辑1979-2011
1 评选范围
以1979年内地出版发行第一盘流行歌曲磁带为开端,至2011年12月33年间在中国内地出版发行的由内地艺人或团体表演的流行音乐专辑作品。
专辑定义为:曲目(词曲不同的作品)不少于6首或时长不少于40分钟,以卡带或CD为载体的音乐作品集,包括个人专辑、众艺人合辑、精选辑、“新歌+精选”、现场录音专辑、影视原声专辑。原则上不包括1994年以后出版发行的各类已发行歌曲的杂锦合辑、名人珍藏系列、发烧试音系列合辑等再版或翻唱类专辑。具有独创性作品和统一概念、在听众中产生较大影响力的合辑则在评选范围内。
表演者仅限从中国内地出道,并且主要在中国内地从事演艺事业的艺人或团体。不包括台湾、香港、澳门以及国外艺人或团体在内地出版发行的专辑。
音乐风格为广义上的流行音乐,包括流行、摇滚、民谣、爵士、电子、世界音乐、民族通俗、美声通俗,以及以流行音乐手法创作制作的融合曲风,不包括古典音乐、民乐、戏曲、曲艺、儿歌等传统声乐艺术形式。
传播载体仅限于磁带和CD。
经中国内地音像出版发行单位出版发行的专辑,或独立发行机构发行的专辑。原则上不包括内地艺人或团体仅在台湾、香港、澳门及其他海外地区发行的专辑、未获出版许可的私制专辑、宣传用“非卖品”专辑、随书刊附送的专辑以及以视频媒体形式发行的专辑。
2 评选方式
艺术委员会从《内地流行音乐出版总目录》中推选不少于500张专辑作为候选专辑。
由评审团成员通过活动组委会设立的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选,在候选专辑目录中选择评审心目中的100张最佳专辑(选择的专辑数目不得超过100张),如有在候选专辑目录外的选择,则在系统设立的增补栏内进行额外增补。投票系统综合所有评审投票的结果后进行排名,得出票数最高的100张最佳专辑。
如果出现票数相同的专辑,则由艺委会成员进行二次投票决定名次。
3 评选标准
艺术性:专辑在作词、作曲、演唱、演奏、编曲、制作等方面的水准以及专辑的整体艺术感染力。
原创性:专辑内作品的创造性及独特性
影响力:专辑在市场上的流行程度以及在整个内地流行音乐领域的地位
2,内地流行音乐100首金曲1979-2011
1 评选范围
1979至2011年在中国内地发表的由中国内地艺人或者团体演唱的歌曲
表演者仅限从中国内地出道,并且主要在中国内地从事演艺事业的艺人或团体。原则上不包括台湾、香港、澳门以及国外艺人或团体在内地发表的歌曲。
音乐风格为广义上的流行音乐,包括流行、摇滚、民谣、爵士、电子、世界音乐、民族通俗、美声通俗,以及以流行音乐手法创作制作的融合曲风,不包括古典音乐、民乐、戏曲、曲艺、儿歌。
2 评选方式
艺术委员会从推选不少于500首歌曲作为候选歌曲
由评审团成员通过活动组委会设立的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选,在候选歌曲目录中选择评审心目中的100首金曲(选择的歌曲数目不得超过100首),如有在候选歌曲目录外的选择,则在系统设立的增补栏内进行额外增补。投票系统综合所有评审投票的结果后进行排名,得出票数最高的100首金曲。
如果出现票数相同的歌曲,则由艺委会成员进行二次投票决定名次。
3 评选标准
原创性:词曲创作的开拓性和独特性
影响力:歌曲的传唱程度以及在内地流行音乐领域的地位
千人评审团名单(陆续增补中)
评委报名方式
如果您是:音乐厂牌创建者和拥有者、唱片出版人、发行人、艺人、词曲作者、制作人、编曲人、乐手、录音师、视觉工作者(MUSIC VIDEO导演、音乐演出活动导演、平面设计师、摄影师等)、音乐演出策划人以及与音乐相关电台、电视、平面、网络媒体人士和音乐评论人士等,请加入我们的千人评审团行列。联络方式:huisheng33@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