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人民广场吃炸鸡》被诉侵权

2013年07月23日10:00  南方都市报
  摩登天空昨日宣布《我在人民广场吃炸鸡》原唱阿肆的首张个人专辑《预谋邂逅》7月25日将全网数字发行。   摩登天空昨日宣布《我在人民广场吃炸鸡》原唱阿肆的首张个人专辑《预谋邂逅》7月25日将全网数字发行。

  南都讯 记者黄锐海 实习生关敏薏 在上周的“中国梦之声”舞台上,被选手许明明翻唱的一首小众歌曲《我在人民广场吃炸鸡》,连日来在网上引起高度关注。但同时也惹来纠纷。7月18日,这首歌的版权方“摩登天空”发出一条微博,附上公函称“中国梦之声”侵权,节目组在没有与“摩登天空”提前沟通得到授权后的情况下,擅自在节目中使用《我在人民广场吃炸鸡》侵权擅自翻唱,并且也没有支付任何的版权使用费。

  摩登天空表示,“中国梦之声”应立即停止对《我在人民广场吃炸鸡》任何形式的传播,并在三日之内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及正式道歉。如今三天已过,南方都市报记者昨日致电“摩登天空”法务部负责人范雪了解情况,范雪表示,东方卫视“中国梦之声”节目组至今尚未跟他们进行过任何形式的联系,“如果东方卫视不处理此事的话,公司将按照正常的维权程序诉诸于法律渠道。”

  原版动态

  东方卫视 我们有向音著协交钱,所以算不上侵权

  “这整件事或许可以说是个误会,我们电视台每年都有向音著协交钱,唱过的歌都有缴费,所以算不上是侵权。”昨日,南方都市报记者也就此事联系了东方卫视的宣传负责人韦亮,其称应该是摩登天空方面不了解情况,所以有所误解。

  韦亮强调,按照相关规定,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是有权对音乐作品的版权进行管理的,“我们不一定要提前与相关公司沟通,只要和音著协有联系就可以。”韦亮也透露,针对这件事,台里的领导已经有在与摩登天空那边联系。

  摩登天空 我们不是音著协会员。“董小姐”就有与我们联系

  但对于“梦之声”提出的这个误会,作为版权方的“摩登天空”并不认同,记者昨日也致电“摩登天空”法务部负责人范雪,她表示“摩登天空”知道中国音著协的存在,但该协会与他们并无关系,“我们从来没有跟音著协合作过,我们不是它的会员。东方卫视向音著协缴纳费用,并不关我们的事。”范雪表示,一直以来“摩登天空”从未与音著协签约,他们的歌曲版权并不由音著协管理,而是由公司自己拥有并管理,“所以东方卫视没与我们沟通过就擅自使用我们的歌曲,的确是构成侵权行为。”

  对此,范雪举了个例子,早前在湖南卫视[微博]“快男”舞台上被选手左立翻唱过的《董小姐》,原唱者宋冬野也是“摩登天空”旗下艺人,范雪表示,当时湖南卫视有提前与“摩登天空”联系,沟通过歌曲使用版权的相关事宜,所以没有问题。而当时谈妥的合作,只是在快男舞台上被翻唱一次而已,如果左立再次翻唱,仍需要跟摩登天空再次沟通。

  此外,虽然东方卫视方面称已在与摩登天空联系,但范雪强调,自己就是负责版权方面的工作,她至今没有收到东方卫视任何人的讯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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