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音娱乐 新浪首页 > 影音娱乐 > 音乐 >正文

沙宝亮永别《暗香》侵权案败诉道歉又赔钱(图)

http://ent.sina.com.cn 2005年09月09日16:28 北京晚报
沙宝亮永别《暗香》侵权案败诉道歉又赔钱(图)
点击此处查看其它图片
沙宝亮

  日前,北京市二中院对词作者陈涛诉沙宝亮演唱《暗香》侵权一案,作出了终审判决,维持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原判,驳回沙宝亮上诉要求,判决沙宝亮未经陈涛许可,不得演唱陈涛作词的歌曲《暗香》,并向陈涛登报赔礼道歉以及赔偿陈涛经济损失4500元。

  《暗香》的词作者陈涛向记者表示,2002年5月他为电视连续剧《金粉世家》创作了歌
曲《暗香》的歌词,是该歌词的著作权人。从2003年10月,陈涛就与现代力量公司和沙宝亮展开了多回合诉讼,要求沙宝亮不得演唱自己作词的《暗香》。

  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了陈涛的主张,但沙宝亮不服,并向北京市二中院上诉。要求撤消赔偿等判决条款,二中院受理了这个案子,并于日前给出了终审判决,在终审民事判决书上,法官认为,沙宝亮作为表演者,明知未经陈涛许可而公开演唱歌曲《暗香》,具有侵害《暗香》词作者著作权的主观故意,有悖诚实信用的法律基本原则,所以原审判决并无不当,终审维持原判。

  对于普通听众来说,《暗香》是一首无可厚非的经典好歌,而沙宝亮的演唱也确实到位精彩,但由于版权意识的淡薄,这样一首原声原味的精彩好歌,也许自此就和大家永别了。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沙宝亮相关网页共约1,090,000篇。


评论锦瑟华年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影音娱乐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6264700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