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晗发声明反击SM公司

2015年02月11日17:16   金羊网-新快报 微博 收藏本文     

  

  2月6日下午,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对原EXO成员吴亦凡与鹿晗状告SM公司要求解约一案进行了最新一轮调停,但依然未能促成双方和解。当天的调停是法院对吴亦凡与SM公司进行的第四次调停,也是对鹿晗与SM公司进行的第三次调停,吴亦凡与鹿晗的法律代理人表示,虽然未能与SM公司达成一致,但双方都同意了安排下一次调停。

  一位法律界人士表示,如果法院的调停最终不能成功,那么吴亦凡、鹿晗与SM公司的诉讼就将转为普通的民事诉讼,而这也意味着这起官司将走向长期化。吴亦凡在去年5月向法院递交诉状,要求法院判定他与SM公司的所属协议无效;同一年10月,鹿晗也向法院提交了相同的诉状。目前吴亦凡与鹿晗两人均在中国各自进行演艺活动。

  SM公司最近发表声明表示,在解约诉讼有一个结果前,吴亦凡与鹿晗都是SM公司的艺人,他们任何擅自进行的商业活动以及请他们进行商业活动的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将被追究法律责任。SM公司于2月5日突然发表声明,主张“以鹿晗在中国境内擅自从事演艺活动为由,对鹿晗以及聘请鹿晗担任广告代言人的广告主提起了诉讼,该诉讼已于2015年2月4日在上海的法院立案”。而昨天,鹿晗工作室也发声明反击,指责SM公司误导及恶意中伤鹿晗。(新浪)

文章关键词: 公司声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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