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连元车祸案开审 肇事者醉酒超速担全责

2015年01月23日15:11   新华网 收藏本文     
田连元座驾内气囊全部弹开,驾驶席严重变形。 田连元座驾内气囊全部弹开,驾驶席严重变形。
田连元车祸后首次坚强露面 田连元车祸后首次坚强露面

  新华网沈阳1月23日电(记者范春生)74岁的著名评书表演艺术家田连元遭遇车祸案23日上午在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法院开庭审理。肇祸者赵晓明醉酒超速驾车,致田连元的儿子田昱死亡及田连元等3人受伤的严重后果,被检察机关以交通肇事罪提起公诉。

  沈阳市沈河区检察院依法审查查明,2014年5月28日20时50分许,时年36岁的赵晓明醉酒驾驶吉AFD033号吉普车由南向北行驶至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二环路口南侧200米处时,超速驶入道路左侧,与由北向南行驶的四辆车发生交通事故,其中一辆本溪牌照的轿车由被害人田昱驾驶,其父田连元坐在副驾驶位置。事故造成田昱死亡,田连元及另外两人受伤,车辆损坏。其中田连元头部、脊椎等身体多处受伤。

  经抽血检测及调查,赵晓明系醉酒驾驶,且超过所限定的速度,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记者在庭审中看到,被告人赵晓明大多时间低着头,其本人及代理律师多次向田连元及家人表示道歉,愿意接受惩罚,渴望获得谅解。而田连元的诉讼代理人当庭提出应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赵晓明的刑事责任。

  据悉,法院将在庭后充分进行合议,择期对此案进行一审宣判。

(责编: pp)

文章关键词: 田连元车祸案肇事者

分享到:
收藏  |  保存  |  打印  |  关闭

已收藏!

您可通过新浪首页(www.sina.com.cn)顶部 “我的收藏”, 查看所有收藏过的文章。

知道了

0
收藏成功 查看我的收藏
猜你喜欢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