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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余家音像企业昨日在京吆喝卡拉OK版权费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14:36 新闻晚报

  昨天下午,华纳、环球、滚石、中国唱片总公司、正大国际等来自全国各地的60多家音像企业汇聚北京,就卡拉OK版权收费召开会议。这些音像单位共同表示自愿授权中国音像协会,以该协会的名义决定使用者使用作品的条件,并且授权中国音像协会依法维护权利。

  这些与会代表来自目前国内最活跃的主要音像企业。他们一致表示,全力支持国家版权局公告的卡拉OK等娱乐场所使用音像作品的收费标准,他们认为使用者支付作品使用费
不是强制的,但应符合市场交易的规则,对收费标准有不同意见可以友好协商,和平解决。但如果抵制交费和拒绝、拖延协商的,应停止使用并从曲库中删除其作品。

  这些企业掷地有声的发言,为目前正处于风口浪尖的中国音像协会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但外界最为关注的卡拉OK版权收费实施细则,这次会议并未对外披露。事实上,这次会议仍迷雾重重,表面上音像企业的团结无法掩饰问题的实质所在:即使这些版权费足额征收,权利人究竟拿到多少?

  52亿巨额版权费如何分配

  按照中国音像协会的统计,全国现有卡拉OK歌厅12万家,即将推行的版权收费标准上限12元/间包厢/天。按每家歌厅20个包厢估算,版权实际收费为6元/间包厢/天,全国卡拉OK企业一年上交的版权费高达52亿元。如此巨额费用理应由版权权利人拥有,但究竟他们实际能拿到多少,到目前为止有关机构仍语焉不详。

  事实上,这也是各地娱乐行业协会最为关心的问题。上海文化娱乐行业协会副秘书长朱南表示:“消费者肯定不会稀里糊涂花钱。我们作为商业企业,掏钱到底买了哪些歌曲的版权,这是起码的知情权。可这些钱到底哪些交给了版权人,从目前公布的方案中我们看不明白。如果某一首歌的版权人没有拿到版税,继续找我们理论,中国音像协会是否可以站出来给出合理的解释?”

  刘欢至今只收到90元版权费

  根据记者了解的实际情况看,现行的运行体制下,版权权利人得到的经济保障并不乐观。3年前,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就着手开始在各地委托当地的有关机构收取一定数量的版权费,但这些版权费去向并不清晰。

  国家版权局今年9月22日在京召开的座谈会上,著名作曲家谷建芬坦言:虽然部分卡拉OK企业已支付版权费,但她本人尚未收到一分钱的卡拉OK版权费。此话一出,满座皆惊。

  其实谷建芬并非个案。国内头号男歌手刘欢谈及版权时直言,他做音乐20年,迄今为止从卡拉OK收到的惟一一笔版权费才90元,“还是通过朋友九转八弯拿到的”。刘欢的反问发人深思:“如果靠我20年来惟一收到的90元活着,音乐家早就饿死了,这个行业还能存在下去吗?” 武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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