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前段时间闹得沸沸扬扬的“皇阿玛性交易”事件昨日有了新进展,张铁林因名誉权纠纷将27岁的女歌手周璇和某报一并告上了法庭,要求被告赔偿100万元精神损失费。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相关负责人昨日向记者透露,目前二中院已受理此案。
据法院介绍,张铁林诉称,周璇通过某报于2003年6月29日及7月4日连续载文,称他以出席周璇《绝爱》一书的签售活动为由提出性交易,且该言辞已被国内众多媒体刊登或转载
。因此,张铁林认为周璇的行为已严重侵犯了自己名誉权,而该报未经核实就刊登了周璇的上述言辞,也严重侵犯了自己名誉权。
张铁林起诉要求法院判令周璇和该报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100万元精神损失费。(新华)
张铁林:不能就这么收场
随后记者又拨通了张铁林的电话,电话那头张铁林的语气与7月初相比也平静了许多,好像有了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刚接通电话时,张铁林并不愿意多谈,但随着谈话的进行,他的话语也逐渐多了起来……
记者(以下简称记):今天有消息说你把周璇和一家报纸告上了法庭,并索赔100万元?
张铁林(以下简称张):对,是真的,但我现在只能向你确认这个消息的真实性,其他的我不想多谈。
记:那你为什么隔了这么长时间才提出上诉呢?
张:其实事情一发生时,我就下定决心,一定要告他们,但是法院立案和取证总得要时间吧,不像一些媒体,听到风就是雨,别人怎么说就怎么写,从来不会去证实,甚至还夸大事实。我相信,法律总是要讲办事程序和事实根据的吧。
记:7月5日,周璇不是对媒体称你们已经和解了吗?
张:我可从来没有说过和解的事,这件事对我名誉造成这么大的伤害,换成谁也不可能就这么算了吧?
记:那你觉得这件案子胜算的几率有多大?
张:我觉得这件事谈不上什么胜算,我也谈不上有多大的冤屈,事实不就是如此吗?我想,聪明的人一开始都会明白这件事情的真相,他们始终是不会被一些消息愚弄。
记:刚刚我和周璇通过电话,她说不想再对这件事情发表看法了。
张:她还是应该给大家一个交代吧,或者是一个正确的、合情合理的解释也可以呀,总不能就这么草草收场了吧。好了,我们就聊到这里,谢谢《天府早报》的关心。早报记者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