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函“锁定”3天讨说法
针对湖南某报刊登的《刘晓庆并非一无所有,在海外银行尚有数千万存款》的消息,昨日上午,自称受到严重名誉伤害的著名影星刘晓庆,正式委托北京晓庆文化公司涉税案件的4位律师许兰亭、钱列阳、张青松、李肖霖向该媒体发出了律师函,并向本报独家透露了这一消息。
昨日,刘晓庆的律师李肖霖这样告诉记者:2月5日11点28分首发于某著名网站的“刘晓庆”的报道,完全没有根据,属于严重的失实报道;它对北京晓庆文化艺术公司和刘晓庆本人,造成了严重的名誉损害。
刘晓庆代理人许兰亭也说,在北京晓庆文化公司税案尚未结案的时候,出现该报道,它给案件的公正审理和社会的舆论造成了完全负面的影响。许说:“其报道所用的语言很不正常,纯属恶意诽谤,已经导致社会上对北京晓庆文化艺术公司和刘晓庆本人的社会评价降低,构成严重的名誉侵权。”
目前,4名律师已受刘晓庆委托,正式对该报发出律师函,主要内容有:一、告知报道中所谓的“知情人”、“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一位刘晓庆身边的人”都是何许人也?二、有何证据支持那篇报道?三、如果不能做到这些,请在3天内在主要网络媒体和主要报纸上,刊登公开认错、致歉声明。
4位律师还说,他们将最迟在2月10日24点以前等待那家报纸的答复。同时,刘晓庆保留起诉该报的权利。
6日,记者曾电话采访湖南某报采写这篇文章的记者。她说,自己采写的《刘晓庆并非一无所有,在海外银行尚有数千万存款》的消息,是一位知情人透露的,是真实的,她愿负全责,但不愿意透露知情人的名字。据了解,该报负责人曾给阿峰打了很多电话,并提出道歉私了的想法,但是刘晓庆不愿意私了,仍然坚持要求该报和记者在主要媒体上公开道歉。
对此说法,许兰亭等4名律师表示:“我们调查清楚了,湖南某报记者采写的这条消息是不真实的。”他们还放了一盘该报负责人要求刘晓庆私下和解的电话录音,让记者听。此事如何发展,本报将继续关注。记者杜恩湖北京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