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VB的艺人合约有两种,一种是“全经纪人合约”,一种则是一年规定拍几部剧的“部头约”。和全约相比,“部头约”更自由,但在TVB台庆评奖时往往因不是“亲生仔”而遭不平等待遇,因“如妃”一角强势回归的邓萃雯就曾为这个原因在众望所归的情况下败给了黎姿;但全约的缺点是年限长、条件苛刻,艺人被要求签至少七八年、一般的为十年,更长的则有二十年,等于将一生都奉献给了TVB。
自从去年传出邵逸夫有意将TVB出售之后,变动之局加上内地市场的诱惑,很多艺人萌生去意,在短短半年内掀起又一波“出走潮”。有的选择签“部头约”,不再续全约,如佘诗曼、陈键锋;有的则干脆不再续约,如林保怡;有的开始试水内地市场,如胡杏儿、黄宗泽、林峰;其他如马德钟等合约未满的艺人则摩拳擦掌,威胁着不涨片酬就走人,TVB一派山雨欲来之势。此外,黎耀祥、邓萃雯、苗侨伟等大牌艺人早已是“部头约”,吴启华、魏骏杰、罗嘉良、蔡少芬、欧阳震华等早就北上,TVB稍有知名度的艺人,几乎一空。
剧集篇
赢了对手,输了自己
《男亲女爱》、《楚留香》、《上海滩》、《射雕英雄传》、《大时代》、《创世纪》……TVB的剧集,伴随了一代代观众的成长。有多少人知道,大批优质剧的诞生,其实诞生于与ATV(亚洲电视)的竞争中。
ATV的前身“丽的电视”于1957年5月29日成立,是香港第一家电视台,最初为收费台,直到上世纪70年代才和TVB一样免费,但已经丧失了市场领先地位。几十年间,这两家电视台迎来过数场恶斗。
第一战始于1979年武侠电视剧《天蚕变》。一改大团圆传统的《天蚕变》首度打破ATV(当时尚名“丽的”)与TVB的惯性收视差距,令TVB从片场拉回正在赶拍电影的郑少秋,与赵雅芝、汪明荃、黄杏秀、陈玉莲、欧阳佩珊五花旦拍出了另一部经典武侠剧《楚留香》对阵,之后ATV的《大地恩情之家在珠江》更是大败TVB的《轮流传》,无奈之下TVB只好“祭出”镇台之宝汪明荃与谢贤合作了一出经典剧集《千王之王》,总算挽回颓势。这段时间,丽的与TVB黄金时段的收视比基本追到了4:6,但由于1980年代丽的电视3度易主,并于1982年9月24日正式易名ATV,首次收视战暂告一段落。
其后几年是TVB的黄金年代,出品了包括《射雕英雄传》、《神雕侠侣》、《鹿鼎记》等经典武侠剧,1986年大获成功的《流氓大亨》则带动了家族剧的潮流,家族恩怨剧也从此成为港剧的一个重要品牌。
1989年,ATV进行大改革,聚集上千万的资金从TVB挖了不少台前幕后的人才如黄日华、郑少秋、吴启华、任达华、邓萃雯、曾华倩、陈玉莲、戚美珍等,从而将ATV与TVB的收视比从谷底的2:8拉到了3:7,间或有4:6甚至反超,改革大战的结果是这段时间两台均涌现了不少经典电视剧。ATV方面有《还看今朝》(又名《天网》)、《胜者为王1、2、3》、《银狐》、《戏王之王》、《司机大佬》、《马场风云》、《枪神》、《龙在江湖》、《92仙鹤神针》等,TVB方面则是《人在边缘》、《今生无悔》、《我本善良》、《大时代》等,其中《大时代》更被誉为TVB90年代最杰出的电视剧。
1993年,邵逸夫引进台剧《包青天》,结果在香港掀起收视狂潮;ATV不得不以重金请来金超群火速跟风拍摄《包青天》,形成香港电视史上前所未有的同内容电视剧的局面;1994年邵逸夫把曾跳槽ATV的幕前幕后人员挖回无线,ATV自制剧由此开始衰弱,于是TVB又进入一台独大的局面,1997年与1998年又是好剧连台的《苗翠花》、《大闹广昌隆》、《全院满座》、《天地豪情》、《陀枪师姐》、《妙手仁心》、《鉴证实录》,直到1998年,ATV股权再次易主,这次电视战再次以ATV失败告终。
进入1999年,ATV凭外购剧《还珠格格》回光返照,令TVB调整节目时间用综艺节目《惊天动地奖门人》对撼;而为了压制ATV当时《纵横四海》的不俗势头,TVB更临时抽调重头戏《刑事侦缉档案IV》迎战;不过在《还珠格格》下档后,TVB抢先与赵薇签下歌手合约,同时买下《表妹吉祥》和《康熙微服私访》以及尚未开拍的《情深深雨蒙蒙》等剧,更加紧制作推出了1亿投资的巨制《创世纪》,彻底瓦解了ATV的攻势。此后,ATV再无反击之力,收视连年下滑,TVB终于巩固了霸主地位。
讽刺的是,近10年来TVB一台独大的结果,是剧集质量的明显下滑,在《金枝欲孽》的昙花一现后,这一趋势在近两年越发明显:《谈情说案》抄袭日剧《神探伽利略》、《读心神探》和美剧《LieToMe》如出一辙、《宫心计》明显有《金枝欲孽》的影子、《抉宅男女》号称“港版”《蜗居》、《公主嫁到》又跟多年前的《醉打金枝》颇为相似,更有角色脸谱化、剧情大起大落大悲大喜的《溏心风暴》、《巾帼枭雄》、《家好月圆》……曾担任TVB编剧的林奕华曾强烈抨击TVB,“在节目编排上、内容上数十年如一日,偏偏又在收视率上远抛对手,这‘佳绩’表面上引来很多负面批评,骨子里却是香港人最乐意跟随的楷模”。
TVB衰落探因:生于忧患 死于安乐
鼎盛一时的娱乐帝国,究竟是如何一步一步,走向如今这般积重难返的局面?能找出来的内因包括内部争斗不休、占据垄断地位不思进取、不体恤员工,但更重要的,也许是香港影视圈外部大环境的走弱。
片酬太低,对待员工太苛责
片酬太低,是TVB屡被抨击的要害因素。在TVB,三四线艺人收入极低,每月收入只有几千港币,这在香港已属低收入人群,而工作量又极大,一天只能睡上四五小时;相比广阔的内地市场,给出的片酬往往是在TVB的数倍,因经济因素北上,这是不可避免的趋势。
钱的问题艺人们本来扭扭捏捏不愿多谈,但最近就有人毫不避讳地站了出来。比如去年底出走的陈键锋,在接受香港电视采访时公开抨击TVB抠门,“约满后跟公司谈续约,但为了加几十块薪酬争辩,好不值得”。陈键锋入行11年,目前主要转战内地,他透露曾考虑和TVB签约,但因条件苛刻而却步,“有高层请我谈签约的事,条件上列明签10年合约,但薪金保持不变。”
出走TVB已多年的陶大宇亦透露,当年曾与TVB签两年合约,1年拍20集电视剧,但等了1年多才拍摄《掌上明珠》,合约到期后仍有10集未完成,TVB竟叫他无条件将合约延期半年,“我觉得不合理,没理由它犯的错要我承担”。最后,TVB赔偿了他十集片酬,但相隔几个月后,TVB想找他再拍戏,但要求他先赔偿之前付的10集片酬才可以继续合作,对此陶大宇直言TVB太过分,造成如今艺人纷纷离巢也是人之常情,“艺人也是要养家糊口的”。
而作为“一姐”,佘诗曼在TVB的吸金能力堪称榜首,然而就算剧一剧接一剧地拍,并创下三天不合眼拍戏的纪录,TVB给出的片酬也不过二三万港元一集,作为签约的艺人,出去拍戏还要被TVB抽掉一半佣金,直至去年,她在内地一口气接拍《审死官》与《带刀女捕快》,每集叫价达8万至10万人民币,两地影视圈收入的天壤之别,让佘诗曼不得不为之动心。
投入太少,稳当老大不进取
根据刚刚公布的业绩报告,TVB去年营业额比前年升17%,达46.8亿港元,而整体赢利大涨48%,达13.3亿港元,并派末期息每股1.65元,这两者都是TVB20年来的新高。然而在营业额大增的背后,TVB总成本减少3%,自制电视节目及购买影片版权则减少了5%,形成强烈反差。
2003年“非典”一次,2008年“金融风暴”一次,这10年来TVB两次大裁员,在市场缩小的大环境下无力“开源”,无奈只能“节流”,竭力缩减开支。虽然裁撤的员工主要是后方工作人员,艺人不在此列,但节流的阴影多少也影响到了剧集的质量和艺人的积极性。据悉,如今TVB古装剧的投资在60万-80万港币一集,时装剧仅30万-40万港元一集,而如果拉不到赞助,出香港拍剧的可能性非常小,这源于TVB认为不用拍足一百分,只要六七十分就够了,反正处于垄断地位,一部戏只要播出就有20点-30点的收视率,所以尽量要以最低的成本拿到高收视,这种稳坐不愁的心态和内地制作成本大增的电视行业完全相反,新版《红楼梦》等大制作甚至已经上亿。
香港太小,演员不想被束缚
随着近年来内地影视公司崛起、内地明星制度逐渐成形和内地市场的培育成熟,香港影视界的影响力,正在逐渐缩小。面对这一情形,TVB艺人逐渐意识到,无论如何不愿面对事实,但必须承认,香港这个弹丸之地,也实在太小了!
本月和TVB约满宣布离开的林保怡,就否认自己北上是为赚人民币以及在新加坡赢得“亚洲视帝”返港后却饱受冷待造成的心结,“给我什么TVB一哥、亚洲视帝,这些都是过眼云烟,我追求的是好作品,创作的满足感,是赚多少人民币、美金都衡量不过来的”。
林保怡用一个比喻表明当下心态:“我家中挂着一张中国的地图,你看得见香港在哪吗?我看不到。我不是讥讽香港渺小,是因为我觉得自己像一只昆虫,一直被一个罩罩住,我只能跳到这么高,但如果我推开这个罩,我可以跳得更高。演戏是一门艺术创作,我为什么不给自己机会,去接触不同地方的导演、演员和剧本呢?”离开TVB后,林保怡称会先给自己放个长假,多看些剧本,然后去北京找一个经纪人,至于TVB,他表示关系依然很好,“只要它给出好的剧本,我一定会回来拍戏”。
透视 缘何“受宠”?
内地制片人:香港演员价廉物美
内地影视公司为何爱用香港演员?原因很简单——价廉物美。
近两年物价上涨,内地明星的片酬更是以翻番的速度飙涨,相比之下,来自TVB的演员要价明显低出不少,知名度也不差,和TVB两三万一集的片酬相比,就算翻倍、三倍给也划算得多。和佘诗曼接洽合作的华谊天意老总吴毅承认,内地演员的价码已涨到了离谱的程度,如孙红雷身价高达30万一集,段奕宏也在10万一集以上,相比之下香港演员性价比更高,“用香港演员,可谓是物美价廉的选择。TVB那种高负荷的工作强度,培养了他们良好的职业素质,不迟到不叫苦,内地团队特别喜欢跟他们合作。香港电视演员进军内地,随着他们在内地拍摄量的增加和人气的提升,对他们在香港本地价格的提升也会有所帮助,对内地的市场化和价格的不健全,也能起到非常好的改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