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全国大学生公益文化艺术大赛活动月”方案
一、意义与目的
将中共中央16号文件落于实处,用富于成效的方法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创造良好的校园公益文化氛围;扩大大赛的宣传影响力,做好作品征集、公益之星评选等工
作。
二、时间
2004年11月至12月,为期两个月。
三、形式
“首届全国大学生公益文化艺术大赛活动月”(以下简称“活动月”)是在全国各高校已有的社团活动的基础上,积极鼓励各高校把本校社团的活动和“活动月”融合起来。通过这种相辅相成的形式,即丰富了本校的校园文化,又促进“活动月”的顺利实施。
四、内容
此次“活动月”将开展大赛宣传、征集、报名、全国大学生爱国主义教育展、公益之星评比等活动。
1、宣传
组织各高校充分利用校报、校刊、校内广播、闭路电视系统和宣传栏方式等进行大赛宣传;并在学校网站上开辟大赛专栏、专题论坛,进行报名作品展示,与大赛网站进行链接等。
2、征集
组织各高校团委在大学生中做好各项比赛的作品征集工作。
3、报名
本次大赛以各高校为单位组织报名工作。请高校团委设立报名处,接收学生的报名和参赛作品,并汇总参赛名单及作品,于报名截止日期前报于当地分赛区组委会。
4、“中国大学生公益之星”评选
组织各高校开展“中国大学生公益之星”评选活动,对在公益实践中事迹突出的学生进行表彰,并于2005年2月底向大赛组委会上报入选名单。
5、大赛征文活动
6、举办“全国大学生爱国主义教育展”
7、组织开展 “中华学子爱心传递万里行”活动
8、征召大学生志愿者
为了给广大大学生提供公益实践的机会,各高校团委可以向大赛组委会推荐品学兼优的大学生作为志愿者,参与整个大赛各种赛事和相关活动。大赛将评出优秀大学生志愿者并给予表彰。
五、大赛组委会提供的支持
1、大赛组委会将对参加“活动月”的各高校提供相应的宣传支持,在大赛网站及大赛协办网站新浪、搜狐、千龙网、中青网、中国大学生在线等对参加的高校进行“活动月”专题报道,并和该高校网站进行链接;
2、大赛协办媒体和各地协办媒体将对各高校的“活动月”进行采访报道;
3、大赛将聘请公益形象大使,参加部分高校的“活动月”,与大学生进行公益宣传活动;
4、大赛组委会将根据“活动月”的组织情况对各高校进行积分,大赛结束后将结合整体积分情况评选出“促进公益文化艺术建设优秀个人奖”。获奖名单将在大赛组委会网站上公布。获奖者都将应邀出席大赛电视颁奖晚会。
首届全国大学生公益文化艺术大赛组委会
二○○四年十月十四日
首届全国大学生公益文化艺术大赛
首关于评选“中国大学生公益之星”通知
首届全国大学生公益文化艺术大赛执行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