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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说纷纭的“刺马案”之五种前因后果详解(2)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1日07:23 新浪娱乐
至于第二种督抚不和之说,却有些许缘由。 1870年的那场较射,按照惯例总督和巡抚都要参加,但江苏巡抚却并不在场。当日,阅射分为四棚,马新贻亲阅头棚。本来应由巡抚检阅第二棚,但江苏巡抚丁日昌恰巧头天奔赴天津,协助曾国藩审理天津教案,故而只得改由洋务局张道台阅第二棚。总务巡营处杨道台阅第三棚。总理保甲局部郜道台阅第四棚。 所谓丁日昌之子案,原发生于1869年10月。当时有太湖水师哨勇徐有得、刘步标到苏州城闲游妓馆,正遇丁日昌族人都司丁炳、范贵等,双方遂发生争执。时值苏州亲兵营薛荫榜带兵巡夜,便将双方各责四十军棍。徐不服,复遭杖责,四天后因伤身亡。江苏巡抚丁日昌上奏将丁炳、薛荫榜斥革。其余人交马新贻审讯。事后,丁日昌查知侄子丁继祖以及时任知府的儿子丁惠衡皆在案内,上奏请将二人革职。马新贻奉旨接案后,委托江宁布政使梅启照以及江苏按察使应宝时等人会审。丁继祖投案,但丁惠衡传唤未到。此案因丁惠衡拒不到案,一直拖到1870年7月方才结案。经审讯定案,薛荫榜、丁惠衡、丁继祖以及丁炳斥革。因丁惠衡尚未归案,马新贻上奏请交朝廷议处。 当时马新贻被刺,据丁惠衡案结仅四十余天。故而朝野上下,多有督抚不和的流言。太常寺少卿王家璧上奏直接指出总督马新贻被刺与江苏巡抚丁日昌有关。他上奏说:“江苏巡抚丁日昌之子被案,应归马新贻查办,请托不行,致有此变。”还说,“闻此言者非臣一人,臣所闻者亦非一人所言”。他的话不假,当时不仅江南官员对此议论纷纷,就是远离江南的地区也多有“督抚不和”的传言。 而丁日昌眼看大火就要烧到自己头上,便急速赶回苏州。他迅速上奏请求朝廷敦促已经被任命为两江总督的曾国藩到任。丁日昌曾是曾国藩的幕府和亲信,属于湘军集团的人物。如果曾国藩到任,局势无疑会有利于丁日昌。故而,更给“督抚不和”的论调增添了层层疑雾。但刺马案是否果真为丁氏所为,历史上没有更多的资料给以证明,只是留下了上述影迹,供人猜测。 声明:新浪网独家稿件,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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