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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说纷纭的“刺马案”之五种前因后果详解(3)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1日07:23 新浪娱乐
至于第三种说法,则可从当时审案官员上奏的案犯的供词中,找到一些根据。在1870年12月漕运总督张之万、江宁将军魁玉上奏的一个奏折中,审讯官员称:凶犯张汶详,以前曾为发捻,后来又同海盗相通。马新贻以前在任浙江巡抚时,曾经力剿海盗。张汶详的同伙多被马新贻捕获刑杀。而张汶详的妻子罗氏曾被吴炳燮诱拐。在马新贻巡游至宁波时,张汶详曾经拦轿呈控,但当时马新贻并未受理。因此张汶详更是怀恨在心。受海盗龙启沄的指使和鼓动,张汶详既要为同伙复仇,又要为自己泄愤,因此便有刺马一案。虽然这种解释也顺理成章,但就当时的朝廷,也不相信这种解释。认为刺马一案必然另有隐情,幕后必有主使。谕令已经调补两江总督的曾国藩,速回江宁府再次审理案件。并且再派刑部尚书郑敦谨作为钦差大臣,携员奔赴江宁复审。 声明:新浪网独家稿件,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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