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技术条件下中国电影产业发展态势与格局蠡测
北京电影学院教授王志敏
[论文摘要]本文认为,今后在讨论中国产业电影的发展时应小心翼翼地使用“中国电影”这个词组,仍然像过去那样把眼光局限在影院电影的范围之内已经变得狭隘了。从数字
技术可能造成的媒介产业重组的发展前景来看,今后应当把确立中国电影的传播体系、收费办法及可能带来的影视作品结构要求作为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来加以研究。
使用蠡测这个词,就决定了本文对论题的讨论不准备采取定量化的方式,在算账已经成了理论研究及批评文字家常便饭之时,这样做似乎不合规范。本文试图采用一种从概念出发的揣度方式。希望能扭转人们已成“思维定势”的从概念出发就一定会脱离实际的定见。我相信,既然概念是思维的“果实”,这个“果实”一定是由对活生生的现实的认识培育而成的。也一定会随着活生生的现实的变化而变化。
在全球化的形势下,讨论中国电影产业的发展问题不能脱离世界电影的发展水平(包括技术水平和艺术水平)。这就是我们必须面对的现实。我们现在看得非常明显的是,影视技术的传播壁垒几乎不存在。电影自诞生以来,在制作方式、存在方式与传播方式三个方面都得到了非常迅速和相当充分的发展,这种发展既取决于电影新技术的发展水平,同时也取决于我们对于这个问题的认识是否具有较高的自觉性,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盲目性。电影从诞生之初就是科学技术的产物,一部电影发展史就是一个不断地进行技术创新走向完善、艺术创造趋于完美以及这两者不断地相互促进的过程。特别是近年来迅猛发展的数字化进程所造成的影视之间相互融合、相互渗透的发展趋势,更是值得我们高度关注。
正如胡锦涛同志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七次集体学习时所指出的那样,当今世界,文化赖以发展的物质基础、社会环境、传播条件发生了深刻变化。我们要深入研究新形势下我国文化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善于在更加开放的环境中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
这一精神完全适用于讨论电影的产业发展问题。但问题在于,我们有必要从电影的概念问题入手。也就说,新的形势之下,特别是从数字技术可能造成的媒介产业重组的前景展望中国电影产业的发展态势和发展格局,必须建立在对于电影的新的理解和界定之上。
当然,讨论概念对于不少的人来说的确是一件令人讨厌的事情。特别是,对于那些习惯于舞文弄墨之士,或者乐于沉浸在声音与光影世界中流连忘返的人们来说,就更是如此了。对于那些办实事儿及乐于思考者,则另当别论。但是,现在的事情显然已经发展到我们不得不咬文嚼字的地步了。也就是说,到了俗语所说的“老鼠钻到了碗架柜,口口咬瓷儿(词儿)”的地步了。这件事情倒是从某一个角度验证了先贤和“后贤”们的告诫和提示。
《论语·子路第十三》载:
子路曰:“卫君待子而为政,子将奚先?”
子曰∶“必也正名乎!”子路曰:“有是哉?子之迂也!奚其正?”
子曰:“野哉,由也!君子于其所不知,盖阙如也。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于其言,无所苟而已矣!”
海德格尔曾指出:“言词和语言不是把事物包装起来为写作者和说话者的交流服务的包装材料。事物只有在言词和语言中,才首次进入了存在并存在起来。因此闲聊、口号和废话中语言的误用,破坏了我们和事物的本真的关系。”“语言大面积地迅速荒疏,这不仅在一切语言运用中掏空了美学的与道德的责任,而且,语言的荒疏是由于人的本质之被戕害。”
孔子的话和海德格尔的话是相通的。但是,他们的话却并没有引起后世人们的充分注意和重视。就连前不久发生的“非典”肆虐中国内外医学界关于“非典”的病原体究竟是衣原体还是冠状病毒之争的教训,也没有连带引起人们对所谓“言词”问题(实即病因和治疗方法问题)重要性的重视。
即使是《圣经》中的“圣训”,也没有引起人们的多少警觉。
“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圣经》中的这句名言看起来是很神的,主要是其中的“道”字,是一个中国的古词儿,很难解释清楚。但是,一看英译,含义立刻就清楚了。
In the beginning was the Word, and the Word was with God, and the Word was God.
《圣经》的英文直译可谓泄露了天机。直译的结果是:“一开始就是词,词与神同在,词就是神。”
《圣经》中坚定明确而又语重心长的神谕并没有让多少人开悟。别是文艺界的人士,包括研究之士,恐怕要很久很久以后才有可能认识到这一点。
按照“先贤”和“后贤”的思考方式和办事儿原则,我们要讨论中国电影产业的发展态势,就一定要首先为电影正名,即“必也正乎名”。此即所谓“一开始就是词”,这个词就是电影。
只要稍微想一想就会发现,人们对电影这个词儿的认识确实经历了一个比较长的过程,直至现在仍然有些糊涂,但是现在不能再糊涂下去了。
电影的成一定规模的传播必须有一个公共场所。1895年12月28日,路易·卢米埃尔与其兄长奥古斯都·卢米埃尔用一台被称之为“活动电影机”的设备在巴黎卡布大街14号咖啡馆的地下室里,第一次公开售票,公映了他们的第一批影片,其中包括《工厂大门》、《火车进站》、《水浇园丁》等。这一天后来被电影史家确定为电影的诞生日。这种放映活动被推广的后果是,专门用来放映电影的场所产生了,这就是电影院。此后,尽管确实存在着电影的个人化播放,人们还是不假思索地把电影同它的大规模的播放场所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把在这个场所播放的电影称之为电影。人们这样做当然是有充分理由的,因为电影的经济回收和盈利主要靠电影院的销售活动。但是现在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今后还会继续发生变化。这里有一个情况值得特别注意,在电影院里播放的电影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大致有三大类、故事片、纪录片和美术片。目前国内的电影院大体上只剩下了一类,即故事片。纪录片和动画片的播放只是一种零星的行为。今天,我们既可以说纪录片已经沦落为电视节目了,也可以说纪录片改变了它的存在形式和播放形式。但是似乎没有人说纪录片已经消亡了,却有人在谈论电影(即故事片)的死亡。
有了电视以后,人们从来都不认为在电视中播放的电视节目也是电影,哪怕播放的是电视剧。尽管看起来,真正的电视节目大概只有一种,这就是现场直播(中国的第一部电视剧《一口菜饼子》就是直播电视剧)节目。直到电影(无论是故事片还是纪录片)变得可以在电视上播放了(或者通过无线远程传播或者通过录像机、VCD机等),乃至直接为了在电视上播放的目的而拍摄所谓“电视电影”(无论是用胶片、磁带,或数字化材料拍的)的时候,人们还是没有产生这种认识。人们自然会找出种种理由认为电视电影不是电影,哪怕是在这些理由变得越来越少了的时候,变得越来越不成为理由的时候,除了少数人之外,人们几乎是非常不情愿地接受这种认识。主要的原因,除了面对种种新的情况熟视无睹以外,不是认真地思考电影的概念问题,而是把电影的历史性存在方式、传播途径,同电影本身过于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严格地固守电影的“影院电影”的历史界定:“只有在电影院中观看电影,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观看电影”这样一种相当传统的观念。当然我们也注意到,有人甚至产生了这样的疑问:“数码加入进来以后,传统的电影还叫电影么?”
现在的问题是,任何狭隘的电影观念都会影响我们对于中国电影现状及未来的客观估计和展望了。
邵牧君先生在一次研讨会上就中国电影的发展现状问题,批评中国电影有七大“怪”现象。其中之四是大力进行电视电影的拍摄:“电视电影的发展导致大家倾向于低成本运作,难以制作出精品。观众习惯了看电视电影后,就不会再走进影院看电影。我们不能因为我们现在的电影法规和电影基础设施达不到要求而退而求其次,这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邵先生显然没有从如何调节电视电影和影院电影之间关系(诸如比例分配等等)的角度来看待问题。邵先生不是把中国电视电影的发展看成是中国电影发展的一个方面,看成是以一种新的方式满足了中国广大电影观众对于电影的需求的结果,而是看成了挤压中国影院电影发展的一个应予纠正的失误。尽管如此,在邵先生的责难中我们仍然能够看出一个意味深长的事实,这就是,电视电影确实具有在一定程度上替代影院电影的功能。这一点就是邵先生也是承认的。我想邵牧君先生一定不会愿意看到这样一种情况的:“由于卫星传播和有线频道的发展,美国电影在欧洲电视播放的电影中也占有了70%。”由此可见,在中国电影现有生产量的状况下,保持一定规模的电视电影的创作和生产,不失为满足广大观众在电视中看到电影的需求的一种可行办法。
台湾学者卢非易对于电影的态度看来要宽容、豁达得多。他在他的妙趣横生的短文《模糊中的界线,重新定义的电影》中直接了当地提出了“电影怎么了?电影到底将变成什么?”的问题。他抱着一种乐于认同的态度指出:“而‘电影’只管一径地往前冲,把大家狠狠地拋在背后。”“世纪末,电影的界线模糊了,电影的定义松动了。”
他大概意识到,事态的发展决不是靠义愤填膺就能解决的:“电视台决定出来拍电影(公共电视的《少年葛玛兰》、民视的《天马茶房》、和信与香港中国星的电视电影),电影公司忙着拍电视(纵横国际的《徐志摩传》)。”“电影委身录像带在视听室里首映(《魔法阿妈》在诚品书局),而电视录像作品却跑到电影院放映(《美丽少年》)。”
他的结论是坚定不移的:“新科技的物质条件,不管电影人情不情愿,都将彻底地将电影改头换面。下个世纪的电影很可能没有胶卷、没有影棚、没有布景、没有放映机、没有影院。电影将化身在有无线电视、私电视与公电视(机场、酒吧….)、网络电视、手机、电子书页、个人资料簿(PDA)、网际网络、电玩与多媒体、甚至足球场上的超大屏幕或雷射投影……之中。从生产(数字生产、虚拟影像)到行销(跨媒体整合行销)、到消费或重组再消费(影像单位化、数据库化与重拼贴化),电影都将走出旧世界。”
虽然某些方面我并不完全同意他的描述,但我仍然认为,对于中国电影产业的未来发展态势与格局的展望必须不失时机地建立在对于电影的新的与时俱进的理解和界定之上。在我看来,事态的发展在很大的程度上证实了我在大约五六年以前对电影做出的界定:“可以配有声音效果并具有画面性质的活动影像。”进一步的证实还有待于对事态发展的继续观察(当然,这也需要一定的耐心和前瞻的眼光)。也就是说,电影不仅必须而且一定会成为一个具有包容性的概念。虽然现在还没有发展到一定要把电视剧乃至电视节目也包括到电影之中的地步。眼下虽不急于收编,但是应该想到,将来一定会出现把这两者当成同类产品的不同规格的品种来加以对待的局面。依我来看,下述统计表述是意味深长的:“1998年美国的第一大出口行业既不是飞机制造业、也不是农业,而是影视和音像出版业,出口总收入达600亿美元;美国视听产业(影视和音像)在国民经济中的排位已有1985年的第11位跃居到第6位;在录像市场上,美国1997年金录像租赁收入就达96亿美元”。从中国电影发展态势的角度来看,从现在开始,预算一部影片的投入和产出,不仅必须考虑到它在影院和“影厅”中的放映情况,而且还需要同时考虑到它在电视中的播放情况(包括排映和点播),以及光碟、像带的销售情况。其不言而喻的前提是,还要建立在确保上述种种考虑的有效性的保障体系的存在之上。既然“在美国,电影的海外市场、电视播映、音像制品和其他副产品的收入占总收入的65%左右。”我们还有什么理由称这些收入为“后电影市场”开发呢?这些难道不是题中应有之意吗?在我看来,有了这样电影观念,才是一个根本性的转变,这一观念对于全方位地同时又是布局合理地发展中国的电影事业是很有益处的,我们可能就不会杞人忧天地发出电影的“生存还是死亡”的无谓天问了。
从这样的观点和角度(即所谓行业混淆confusion或产业重组)来看中国电影产业的未来发展态势与格局,2001年12月中国广播电影电视集团的成立,就是一个标志性的事件。特别是它统一考虑中国电影和电视发展战略的眼光就变得更为重要了。虽然问题变得更加复杂、扑朔迷离,其间充满了太多的变数和难以把握的机会,但是却让我们可能看到更多的希望。在这情况下,高度的自觉性和清醒的意识变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要了。
我们能够看到,在为中国电影的发展献计献策和“开药方”的热潮中,“全球化”和“产业化”可以说是两个使用频率最高的用语。应对全球化和实现产业化甚至被某些人当成拯救中国电影的前所未有的契机和良方。在这情况下,现代影视技术的革命性的力量以及所必然带来的要求即“产业重组”和观念更新的问题,却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忽视也是可以理解的了。因为,尽管计算机、互联网(包括无线、宽带及数字化技术)的迅猛发展对人类社会生活所造成的影响,几乎超出了任何人的想象。但是这一新兴媒体技术及产业对传统媒体产业及其观念的(如报刊业、电视业和影院电影业)的冲击才初见端倪。因此,从现在开始就转变观念,在全球化和产业化的基础之上,认真地面对和贴近中国的现实,努力寻求适合中国实际情况的发展思路,仍然是来得及的。但有一点我觉得有必要及时加以改变。就像毛主席当年在延安曾经批评某些人“言必称希腊”那样,我们现在也到了对讨论中国电影发展模式“言必称好莱坞”的倾向给以一定质疑的时候了。经常被我们忽略的一点是,世界上发达国家不在少数,但电影产业发展到好莱坞的程度,在全世界可谓绝无仅有。其实,在产业重组的过程中,好莱坞也不是铁板一块。由此可见,好莱坞并不是世界发达国家发展电影的普遍道路。更不必说它应当受到批评和抵制(或者说需要检讨的)诸多方面了:“近年来的好莱坞电影越来越贪得无厌地追求视听奇观性,电影题材越来越变本加厉地脱离人们的现实体验和现实生存,无论是故事或是视听造型都越来越缺乏人文意蕴,越来越强调表像刺激,玩弄技术、玩弄奇观的倾向正在将电影带向一条远离真实、远离性情的道路……”由此看来,一个国家的某一文化行业的产业化及其国际化程度,肯定有一个由政治、经济,乃至文化诸多方面因素共同形成的历史性进程。绝非一朝一夕就能毕其功于一役。设想一个正在调动一切力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中国家去打造和发展国际化、跨行业的本国电影的“航母”,无异于天方夜谭。
从这个角度看问题,情况可能反而更加清楚,而且更加具有启示意义:影院电影业大幅度滑坡、重振乏力,在这方面,即使实现了中国电影的所谓“产业化转型”,似乎也看不到与好莱坞电影打拼的乐观前景,至少在短期内是如此;倒是产业化程度不如电影的电视业的强劲发展势头未现明显减弱的趋势;电子图书和数字图书馆虽在大力建设、不断发展,目前还看不到印刷图书业迅速萎缩的迹象(尽管这种情况根本无法同过去相比)。与此同时,电影在其各种制作方式、存在方式和传播方式(特别是后两个方面)的比例分配方面正在进行着的正是可能造成剧烈变动、重组的积累和酝酿。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电视系统的终端和网络系统的终端将要合一的传播技术前景,虽然尚需时日,但肯定是在紧锣密鼓的进行之中,发展到一定程度,肯定会对现行电视业和影院电影业包括运作方式在内的各个方面都造成巨大冲击。数字化进程及其技术保障的进展,是一个巨大的推动力量。也就是说,决不能把这些重要的进展看成是与中国电影的发展前景毫无关系或关系不大的事情加以对待。据有关人士透露,到2002年底广电总局已经建设完成国家光缆干线网3.9万公里,省级光缆干线电视网超过11万公里,市级以下光缆传输网超过了30多万公里,可连通2000多个县级网、1000多个企业网、3000多个社区,全国光缆总长超过300万公里,并在东南沿海省份基本上实现了全部联网。据说,广电总局已决定全力推动有线网的商用,目前正在按计划、分步骤进行,并将对有线传输网进行双向改造,推出节目传输、带宽出租、广电在线门户网站、数字电视、电视短信、可视电话、手机电视等业务。
据报道,现在国内一些地方已经可以通过给普通电视配个“机顶盒”就能收看数字电视了。可收看到清晰度更高,音响效果、抗干扰能力也更好的数百套电视节目,可以进行实时点播和即时互动。其中包括主题电视、家庭影院准视频点播(N VOD )、互动体育、电视游戏、多媒体杂志和信息资讯等多种业务。广电总局已经有了比较详细的时间表,到2005年,使我国1/4的电视台开通数字电视节目,到2015年停止模拟电视播出。美国国会1997年就规定了数字化转型的时间表:在2006年12月31日之前停止播放模拟电视信号,改为播放数字电视信号。美国联邦电讯委员会(FCC) 2002年8月8日做出决定,在2004年至2007年,美国新出产的电视机将完成数字化转型。目前,全世界几乎所有的专业广播电视设备商,如美国哈雷、美国朗讯、荷兰爱迪德、法国汤姆逊,国内的中兴通讯、威迪视讯、华为等,都想在中国数字电视市场分得一杯羹。
无论形势发展到何种地步,有一点可以肯定,不管是电影还是电视,每一种传统传播的方式都不会轻易退出历史舞台。戏剧上演了几千年,至今仍然在继续上演(哪怕是在文化政策保护之下)。影院电影只上演了一百年,决不会轻易就死掉。在整个电影的播放系统中“寥若晨星”也是一种存在方式。影院电影的确会越来越少,这一点几乎毫无疑问。想一想电影的“黄金时代”正是电影的视听质量都不怎么令人满意的时代,就会明白这一点。试图通过保证电影视听效果的高品质来振兴或恢复“影院电影时代”的昔日辉煌(将近年300亿人次的影院观影量),看来是没有什指望了。或许“厅电影”会越来越多,就像城市里的超市一样星罗棋布。但相当数量的电影拍完之后很快或立即就成为“电视节目”的情况将成为一种常规状况。
特别是,当技术的发展到了能够在电视中(或电影厅的一个终端中)真正点播电影(当然也会包括一切电视节目,在数字化的条件下这一点是不成问题的)的时候,将会发生什么情况呢?关于这一点,我们可以想一想下述情况。目前国内的电视剧生产和创作形势仍然未明显减弱其繁荣景象。这种情况表明,对电视剧的观看,已经成为相当多的人的日常生活的不可缺少的部分。如果拿吃饭做比较的话,我们可以说观赏电视剧已经成了人们的精神食量的“正餐”。在新的情况下把看电影(不论以何种方式看)当成人们日常精神生活中的正餐或主要零食我觉得并不是一种奢望。正在拟议中的收费电视频道的启动,电影难道不是被作为这些频道资源中的一个相当重要的方面吗?
中国电影未来发展态势的这种设想,将会提出一系列迫切需要加以解决的问题,这些需要依次解决的既有关于技术方面的,也有关于制度法规方面的,更有理论研究与批评方面的。例如,建立不同级别的节目源站点,进行各种节目的大规模的收集、分类、整理和数字化。其中包括传输方面的建设,目的是便于检索、搜索和点播。在这种情况下,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收费定量(实际上是计费)问题、电影界定的再确认及科学分类问题都会顺理成章地提出来。充分发挥我们的智慧建立和完善适应我国实际情况的、有利于中国电影健康发展的电影、电视法律法规体系也会成为一件非常紧迫的事情。反对收费的观点将会被证明是非常短视的,而采用收费就一定要研究科学的计费办法。
按照我的设想,今后的电影(特别是电影在被数字化以后)可能会被分成三个大的类别,叙事片算一大类,资料片算一大类,还有一类就是论述片。我建议把documentary由原来的纪录片改译成资料片,翻译成文献片也无妨,只是一定不要翻再译成纪录片了。我认为,不管是谁,把documentary译成纪录片,都是一个已经造成了严重影响的历史性错误(哪怕是有历史原因的)。误译的情况在历史上屡见不鲜。但造成如此严重影响的例子并不多见。在新的理解之下,电视剧和电视节目都只不过是电影的一种形态或一种类型而已。
从节目的传输方式上看,可以分为“流介质”(有线与无线)传输和“移介质”(像带与光盘等)传输两种,或“在线”传输与“离线”传输两种。传播的方式有院、厅播放和家庭播放两种。即“公”播放和“私”播放。无论是公还是与私,都是既可以采取“排映”式,也可以采取点播式。影院电影或厅电影因其规模较大或具有一定的规模,而更适合于“排映”。厅电影规模越小越适合于点播。私播放应该大力开发“浏览技术”。我们知道,“公”播放的“排映”方式,可以适当地插播广告,而对于浏览方式来说,任何形式的广告“插播”,都将变得几乎毫无意义。
未来的综合性传播系统将要面临互联网产业曾经面临过的同样问题,即经济回收的难题。广告收入在互联网产业中所占的份额是有限的(现在情况已经有所改变),而对电视业的收入却是极其重要的。在新的需求的推动下,将来一定会研究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收视”收费技术。其中最主要的技术,包括反复制技术、播放计时技术、点播计数技术、在线浏览技术等具有革命性的技术。我们知道,节目制造商、发行商和广告商都越来越想知道节目的收视情况。在新技术的条件下,特别是在“公”播放的“排映”方式也可以使用浏览技术的时候,毫无疑问,广告的播发方式将发生根本性改变,与此同时,“受众”与媒体、作品与接受者的关系都将发生根本性改变。其后果是,一定会影响到作品的内容和结构方式。
电视剧和电影一样,作品的形态和特征都与一定的政治、经济、文化和技术的现存条件密切相关。虽然这一观念已基本上被国内外的学术界所认同,但真要具体地指出一部作品的哪些特点与政治相关,哪些特点与经济相关,哪些特点与文化相关,哪些特点与技术相关,又并非易事。甚至应该说是一个难度较高的问题。因为,这些特点并不是现成地或明显地摆在我们的面前,等待着我们去挑拣和拾取。所以,这种研究无论在国内还是在国外都是相当缺乏的。我们知道,与理论相比,批评更侧重于对具体作品的特征描述、技巧分析和价值评估。但是,在准确的描述、分析和恰当的评估中,离开了对产生特征、技巧和价值的那些条件的关注和考虑,是缺乏说服力的。
从这个角度来看,播放计时技术、点播计数技术、在线浏览技术一定会促进未来电影电视作品的形态发生重要改变。例如,我们在观看电影或电视剧的时候经常会感觉到,我们对片中人物的表现已经失去了耐心,但是我们仍然在关心着她或他的命运,是否继续观看,需要我们在“失去耐心”和“关心命运”这两者之间进行一定的权衡。当前者超过了后者,就是放弃继续观赏,当后者超过了前者,就是继续观赏。但来浏览技术的条件下,这种权衡已经变得没有什么必要了。因为观众可随意地放弃中间阶段的观赏,而只是看一下最后的结果,或有关的段落就可以了。就像我们现在看书的情景一样。在这种情况下,对浏览计时技术,乃至更准确的统计技术的需要就一定会提出来。在我看来,数码化的影视作品的在线浏览计时、统计技术的成功可以视为一件重大的造福于人类文化的带有革命性的技术。其重大意义无论怎么估计都不会过高。“数字时代,内容瓶颈尤为突显”,举例来说,想《渴望》这样的让中国广大电视观众喜爱的优秀电视连续剧,可能也不一定需要50集,也许30集或40集就足够了。即使是50集,内容上也许会更加充实。从此以后,艺术才有可能真正恢复它过去曾经有过但已几乎丧失殆尽的尊严。黑格尔等人关于艺术的并不乐观的设想也将变得根据不足了。影视作品的数字化保存技术,及在大范围内可以流通和检索的技术(包括作品的语言的语种可随意选择),将有可能使得人们对于“艺匠”作品的需求几乎降至最低。相反,对于真正艺术作品的需求会被提高到前所未有的地步。理论的贬值也将成为过去,恢复其崇高的威望。电影教育在整个国家的国民教育体系中(小学、中学乃至大学)也将会获得其应有的位置。电影这种建立在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基础之上、在二十世纪发展起来的新的文化形态,作为二十世纪人类文化的最重要的成果之一,应该在全民教育中获得应有的和合理的位置。从而确保印刷文化与电子文化(影视文化是其主体)在全民教育的内容配置方面,保持一种均衡的发展态势和合理的格局。在这个意义上,中国的电影教育才刚刚处在起步阶段,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让电影成为“教科书”,既不是对中国电影的诅咒,也不是中国电影人的梦魇。而发展中国电影教育的双重后果必然是,为中国电影培育出一大批高质量、高品位电影需求者,进而为中国电影培养出一代新的创作者打下坚实的基础。
在这个意义上,中国电影的辉煌时代的序幕尚未揭开。当然,对于世界电影来说也是如此。
2003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