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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攻》剧本署名权起纠纷 李树型称张之亮侵权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11月27日13:49 中国新闻网

  

《墨攻》剧本署名权起纠纷李树型称张之亮侵权

  《墨攻》的第一编剧、湖南剧作家李树型及代理律师向媒体说明了香港导演张之亮侵犯李树型署名权行为,现场出示了部分证据。

  中新网11月27日电 正当《墨攻》拉开架势,准备狂收票房时,11月25日,《墨攻》
电影剧本侵权行为新闻发布会在北京钓鱼台山庄举行,《墨攻》的第一编剧、湖南剧作家李树型及代理律师向媒体说明了香港导演张之亮侵犯李树型署名权行为,现场出示了部分证据。

  《墨攻》剧本侵权的基本情况

  据《环球游报》报道,1998年8月,张之亮请李树型修改其根据日本漫画《墨攻》改写的墨子的剧本,因张之亮的剧本不成样子,李树型买了关于墨子的书,加之对墨子人物的熟知,重新撰写剧本,于1999年4月底完成了《墨子之战》上下集的电影剧本,并交给张之亮,张之亮按事先的约定支付了李树型一万八千元的稿费。

  2000年1月,中国电影出版社出版了李树型的电影剧本选《墨子之战》,收录了李树型创作的《墨子之战》、《所长,您好走!》、《海孕》三个电影剧本。

  2000年7月,李树型依张之亮的意见,将剧本结尾的悲剧情节修改为大团圆的结局。此后,张之亮一直在找投资。

  2006年10月,张之亮在香港和内地同时宣传《墨攻》,采取了不同的宣传策略。在香港的宣传广告写的是,《墨攻》编剧、导演张之亮;在内地的宣传广告上写的是《墨攻》导演张之亮,没有写编剧。

  李树型先生的代理律师张悦认为,香港导演张之亮和电影《墨攻》制片方对编剧李树型先生的署名权构成侵害,应当立即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对李树型先生赔礼道歉,并根据电影《墨攻》的票房收入给予经济赔偿。目前,《墨攻》电影剧本的侵权案已进入法律程序,将进入诉讼阶段。

  “巴蜀鬼才”魏明伦:我愿出庭作证

  魏明伦因有事未能出席新闻发布会,他通过录音向到场记者说明:电影《墨攻》的第一编剧,原本是湖南剧作家李树型,但电影公映后,编剧、导演竟成了张之亮一个人。

  魏明伦说,11月17日,他看到《墨攻》即将于11月23日公映的消息后,立即致电李树型表示祝贺。没想被告知已被张之亮侵犯了署名权,正准备打官司。魏明伦表示:“如果上法庭,我愿出庭作证。”

  魏明伦表示:我与李树型是好朋友,李树型把剧本写好后,首先寄给了我先看。我还为《墨攻》出了许多修改主意。当时,剧本上面写有编剧李树型,导演张之亮。李树型的书2000年就已出版,他就是电影《墨攻》的第一编剧,张之亮的改编也是在李树型的电影剧本基础上,理应在电影放映时署名编剧李树型,或者编剧李树型、张之亮。(王振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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