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完稿那天,我即被一大堆繁杂的事务包围在中间,简直没时间梳理一下思路,投入新的工作。我是这样看待这本书写的邓建国以及他的炒作案例的:邓建国在内地娱乐圈最早重视了个人知名度的建立及公司知名度的积累,这一点是领先别人的。许多人可能认为邓建国使劲宣传自己时他脑海里没有任何所谓理论的支撑,我最早也持同样观点,但最近一次跟邓交流后,我发现人们(当然包括我自己)往往把一些事情过于表面化简单化了。邓建国对我说:“我觉得什么东西在没有知名度之前都得使劲炒,不管正炒、反炒,只要吸引别人注意
就行。待知名度确立了,人家知道你了,再修正,最终建立美誉度。”姑且不论邓建国的这套“把水搅浑再说”的理论是否正确,有一点可以肯定,邓建国在没有“突发奇想”的闲暇光阴中,还是会反思自己的炒作理念的。换言之,邓建国对炒作的认识并非“瞎子摸象”,当然更不适合仅仅用“性格荒诞”形容。在中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对品牌的重视与否实际上决定了许多次成败得失。按英语大辞典《RandomHouse》对品牌的解释:品牌指某一类事物中独具特色的那一种,邓建国能一炒八年,最主要还是他的“独具特色”。他在主观或客观意识中保持了自我品牌的差异性,从而延伸了品牌生命,获得了在他的背景下能获得的生存发展空间。当国外企业从百余年前开始便为了提高自己的品牌认知度,几乎天天进行着你死我活的竞争时,国内企业能出现为打造品牌倾尽全力甚至有些不择手段近乎“疯狂”的人物,我认为是一个可喜的现象。如果将品牌视作可弃之如草芥的非战略资产,企业必将付出“血”的代价,企业主也会很快感觉到步履维艰。从这个意义讲,邓建国倒有点象“疯狂打假”的王海,他只是一个“符号”,对他本人进行道德评判意义不大,他最大的意义在于他的行为带来的多层面、多角度冲击。能完成这本书,我首先要多谢我的太太林玲。其次感谢赵泓先生、李东平先生、责编吴丽芳女士,提供部分档案资料的黄碧女士,与我就此交流过的张坚先生、李长庆先生,协助打印的朱应召先生、黄珊珊小姐。再声明一点:我无意为邓建国盖棺论定,真正能伴他一生的头衔只能由“历史”二字授予。 谭飞 2003年6月28日于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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