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61.159.45.*的网友于2002-08-20 09:30:29发表评论
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到底是那些人先富起来,怎么富起来的?!不投机取巧,不欺诈,不偷税,不剥削,不损人利己,不以权牟利,恐怕没那么多“缺德富人”,为什么现在才想起来让富人缴税。奉劝那些明星们、富人们,要有“良心”,扪心自问,没有改革开放的好政策,没有老百姓的捧场,你们能有今天吗?可不要做对不起国家、对不起人民的事,
水能载船也能翻船啊。主动纳税光荣!!!
来自61.149.0.*的网友于2002-08-20 09:11:25发表评论
一捧就出名,一出名就赚大钱;有点名气就随便偷税,不让人管,这是非常不正常的现象。纳税是光荣的,偷税是可耻的,这是文明社会的正常现象。偷100元是偷税,偷1000万也是偷税,政府当然应当把侦查的重点放在偷1000万的人上,非常自然,非常合理;当然偷100元的人一想,为这100元得个偷税的臭名,不值得!赶快纳税,这是对的,改了就好。
来自61.144.189.*的网友于2002-08-19 13:10:03发表评论
偷税这么长时间,几次被查,几次被告,怎么就没发现她的问题呢?干嘛要等到今天闹大了,闹到有领导说话了才动手。我们今天到底是人制还是法制?我相信刘晓庆要在美国决不会等到今天,也决不会贪这么多。
来自61.149.0.*的网友于2002-08-20 08:55:56发表评论
不管叫什么治,违法必究,犯法必治。是鸡也好,是猴也罢,对于把偷漏国家税收当儿戏的任何人,包括刘晓庆和他们一族,都要依法审判。税是国家的,也是人民的建设资金,人民有权监督和检举企业法人依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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