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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个别网友的发言,我想起了多年前发生在身边的一个真实的故事:有一位纺织女工正在公共浴室洗澡,有个混入浴室的女贼一把抓去了她戴在脖子上的金项链,然后逃跑。这个女工当时想都没想一下子就追了出去。她全裸着在大街上奔跑,引来人群围观,贼没抓住,她却被密密麻麻的人群包围在中央,千夫所指。最后她成了新闻人物,还被骂成荡妇,
她的丈夫也不支持她。结果她受不了世人的眼光自杀了。
其实这两件事在本质上一样--问题的核心在哪里?是女工或女星的不洁身自爱(事实上,更没什么理由对别人的生活胡乱猜测),还是贼、暴力或缺乏职业操守媒体的存在?你总不至于过桥时桥蹋了,说这不是桥修的不好,而是谁要你走得太慢;家里遭贼了,不是贼的过错,而是谁让你家那么有钱!究竟谁是受害人?
作为公众人物,连私生活都免不了成为公开的话题,但每个人的情感生活本无是非却又是很个人的事情,这些事有碍他人吗?有损公德吗?即便是坏蛋,难道就应该被扒光了衣服遭受凌辱吗?更有这样的传媒,平时总以公众人物的私生活为卖点,现在连人家受迫害的照片也拿出来卖(而这件事本身已远远超出了私生活的范畴),难道就说“真实”吗?就算是要把发生过的真实事件推在桌面上,凭什么登这种照片,法律还要讲究保护受害人的尊严。
对于受害人的做法,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立场和处事态度,作为站着说话不腰疼的旁观者,你支持也好,反对也罢,这都与我现在所说的这一切无关。但是如果说你以此为那些不道德的行为作掩护,那请你在说别人不检点的时候好好反省一下自己的道德水准!除非你是对受害人或者演艺圈怀有个人成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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