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庆是大明星,大明星被捕自然是大新闻,媒体给予关注理所当然。可值得提醒的是,莫要炒作新闻炒歪了!
把刘晓庆送进看守所,是因为她涉嫌偷税犯罪,是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可惜,一些传媒在报道此事时,偏偏忘记了认真维护法律的尊严。有的媒体把看守所说成是监狱。其实,两者是不同的概念。有的媒体煞有介事地报道刘晓庆在监狱里“以头撞墙”。事实上,北
京第一看守所的门卫表示这不可能。因为看守所有严格的制度,如果没有看守好犯罪嫌疑人就要负法律责任。有的传媒说“刘晓庆在自己的公司里任人唯亲,最后正是她的亲属让她走进监狱”。好一个“事前诸葛亮”!法院还没有宣判呢,他倒先当判官了。须知,犯罪嫌疑人不等于罪犯,是否进监狱要等待法院的判决。
刘晓庆被捕一事发人深省。对此及时加以报道,以刘晓庆为镜,提高人们的法制观念,是传媒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传媒公信力的题中之义。可惜,有的媒体不是把着眼点放在这上面,而是死死盯着刘晓庆“这个人”,连情感、性格之类也不放过,不仅把她的过去说得一无是处,而且把她的未来也预卜成“唯财是举”。有的报道甚至令人有落井下石之感。如此“炒作”,难道不正是冲淡了这则新闻应起的严肃的教育意义么?
刘晓庆被捕一事还没有划上句号,新闻有得做。但愿别再出现炒歪了的现象。张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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