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演员刘晓庆因偷逃巨额税款案成为众矢之的。然而令我感到可怕的不是刘晓庆,而是《中国税务》杂志公布的“大陆私营企业纳税百强”名单与《福布斯》杂志的中国富豪排行榜。将其进行对比后,发现在前50名大陆富豪中,进入纳税排行榜的只有4人。与刘晓庆的1000万相比,其中的的黑洞可能有过之而无不及。
另有消息说,在国家领导人的指示下,税务部门调查了去年《亚洲华尔街日报》评出
的“中国十大富豪”,结果,几乎没有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原因是他们把个人收入都合到工厂里了,公司是自己的,个人用的工资都在工厂税前列支了。有关统计表明,在我国8万亿人民币的居民储蓄中,80%属于不到20%的人所有,而这20%的人口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还不及总量的10%。北京市地税局的消息说,9成以上的个人所得税来自于薪资阶层。
在中国,财富的过度集中已令许多人不快。现在,从对刘晓庆的声讨中不难看出,不愉快几乎变成了愤怒。“富豪为什么不纳税”成为一大新闻热点,这其中掺杂着更多的对非诚实致富者的声讨。由于社会各利益主体之间收入差距过分悬殊,矛盾日益增多,危害显而易见。如果多数人创造的社会财富可以被少数人通过不法手段轻松攫取,而我们的社会对这种已知的错误一味妥协,必然导致大众普遍怀疑自己恪守的致富理念,从而助长无责任化倾向和信任危机,社会公正和法律秩序将受到戕害,这无疑是一场社会灾难。所以,加强课征富人的税,应该不仅仅是税制层面上的进步,而且是对社会利益格局进行调整的一种有效手段。
现在的富人漏税现象,是制度漏洞的必然产物。由于没有规定个人申报义务,而分项纳税制对个人收入难以综合计量与综合监控,偷税漏税不可避免。此外,薪资阶层之所以成为纳税主体,也与税法规定的一般薪资阶层所得额扣除部分过低有关。穷者越穷,富者越富。个人所得税没有在解决收入分配不公的问题上发挥作用,这是因为我们的征管观念和手段没有跟上,缺乏足够的技术支持。
比刘晓庆更可怕的当然不仅仅是富人不纳税,更值得我们去拷问的是制度在执行上的缺席和弹性空间的过大。目前在中国,逃税并非富人们的“专长”,而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而当偷逃税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单靠强制性的查税力量就根本无法根治,而应当从更广泛和深入的层面去寻找原因:一是社会转型期权力市场化导致的灰色收入太多,那些人根本不敢交税;二是权力市场化导致的企业“攻官”成本(含正常审批和非正常的腐败)太高,这边的损失那边补,人们交了许多额外的“税负”,就从逃避正税中弥补损失。很显然,刘晓庆和其他富人们之所以能够屡屡偷税成功,与中国的政治文化土壤是分不开的。(彭兴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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