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不少美国人来说,一年中至少有三个热闹时刻不该错过--格莱美之夜、奥斯卡之夜和大选之夜。
和美国大选一样,格莱美和奥斯卡在每年之初也会为很多人热烈谈论,却很少有人真正关心。它们与大选的差别仅在于,前两项的胜利者通常要发惊诧论,“呀,竟然是我?”后一项的胜利者一般则做自信态,“噢,当然是我!”
需要说明的是,新世纪伊始,美国娱乐与政治泾渭难分的窘境多少有所改观。最近一次也是最没有悬念的美国大选,将悬念延长到最后一刻,而以往多少还有些神秘感的格莱美与奥斯卡颁奖,却在几个月前就早无秘密可言了。你想竞猜格莱美吗,抄一份全美流行音乐排行榜寄出去吧;你要预测奥斯卡呀,看一眼全美电影票房就行了。
刚刚结束的格莱美奖不出所料地再次成为乐坛养老基金和过度曝光赔偿款。斯普林斯汀的大抢风头,似乎更得益于他经年累月出席格莱美的不厌其烦,而诺拉-琼斯和格莱美历届热门人物类似,过去一直被评委们视而不见,不知她和当年的U2是否一样会抱怨荣耀来得太晚。
除了不敢恭维的美国口味之外,格莱美与奥斯卡的问题更多可能缘于它们类似的评比制度上的诸多弊端。如果说十几个人评出的金熊难免偶尔会是一只糟糕的熊,那么由数千人选中的奥斯卡不会是最糟的,但也不会是最好的。美国娱乐在线曾列出十大被奥斯卡排挤的美国电影,那几乎就是对好莱坞质量问题的一次集体投诉。
这样,我们再次发现了格莱美、奥斯卡和美大选之夜的共同点--它们都不乏鲜花、喝彩、美元燃烧时的绚烂以及霓虹之后透着暧昧的黑暗。
格莱美并不神圣也并不高深,它只是被人家当成了一种娱乐而却被我们错误地当成了一种审美。换句话说,我们这个审美的标准如果就是人家娱乐的标准,那才是最可怕的!(胡森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