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名模林志玲要为自己的胸部打官司了,她要告的是香港的一本周刊。起因是林志玲在大连拍广告时坠马受伤,有关她胸部的真假传言再次升级。香港某周刊在2005年9月1日刊出《台大医生爆假波———林志玲拆弹再造》的报道,称林志玲摔马后,丰胸用盐水袋破裂,让大连的医生动刀重建。林志玲以该报道令自己名誉受到严重损害,并使其工作机会因此受到影响为由,对香港这家周刊提出民事诉讼。
林志玲也该有所行动了。看看最近有关她的新闻吧,无论港台媒体还是内地的媒体,只要提到她,必定要说说她的胸前事。好像她这个人的存在,是因为她的胸而存在。而所有有关她胸部的报道中,大多都是怀疑那不是纯天然的,而是人工整形而成。仿佛她的胸做错了什么事,惹了什么人似的,让不少人摆出一副不挖出她胸中真相誓不罢休的阵势。
林志玲的胸到底做错了什么,到底惹谁了呢?这一点,林志玲自己恐怕也不知道。在我看来,林志玲的胸错就错在她可以借它扬名,以它为卖点。做女人其实是件很不容易的事,长得太过出众会被当花瓶,太有才华又会被人忽视美丽的一面。想二者兼得?这就更难了,因为大家都不太愿意相信这个世界上有美丽与智慧并存的女人。即便有,也会被人嫉妒得要死,一定会对你横挑鼻子竖挑眼,证明你不是个完人。
林志玲30岁才出名,虽然她本身拥有双学士学位,但在很多人看来,这不是她的卖点,她予人的感觉仿佛是“借胸发迹”。况且,在电视上、广告里、媒体记者的镜头前,双学士是很难展示出来给人看的。媒体喜欢拿林志玲的“胸前事”做文章,但不等于他们真的喜欢这位女明星。港台娱乐新闻背后的道德审美标准是最传统最保守的,同时也是最具嫉妒心的。女星挥霍丈夫的钱,充当第三者,明星第二代靠父辈出名上位,都是娱乐新闻所不容的。靠身材出名上位,在娱乐新闻的道德审美标准下,显然是为人所不齿的,也是招人嫉妒的。所以才有人追着不放,要弄清林志玲胸中是否真材实料。骨子里是有人怀疑她是整了个假的欺骗消费者,仇富心理驱动之下要将这种看似不劳而获的做法公诸于众。
换作林志玲只是一个胸部丰满的普通女子,不是明星,可能就不会像现在这样委屈和尴尬,被人追着赶着一定要弄明白是真还是假!泊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