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社编辑第一次给我布置了一篇命题作文,让我谈谈娱乐记者与明星之间关系,编辑不厌其烦地为我缩小问题的范围:“比如说,狗仔队?跟踪?偷拍?……”我眉头越发皱得紧——我大约有10年没有写过命题作文了。
“狗仔队”,最初源自香港,我们更习惯称之为“娱记”。“娱记”是距离我最近的一群人,他们有时候会问我一些刁钻古怪让我难堪的问题,但其中也有许多记者因为经常
见面成为了朋友,他们放下摄像机和话筒的时候,我们甚至会私下一起踢一场球——亦敌亦友,权看什么角色什么场景。
其实无论是“狗仔队”还是“娱记”,或多或少都带了几分不屑的语气,印象中,这种态度在1997年戴安娜王妃事件时激化到最顶峰,一时间全世界似乎都在谴责这样成天扛着摄像机用尽心思拿别人隐私换钞票的一群人,“娱记”成了当年年度使用频率最高的关键词之一。2004年美国出了一部名为《狗仔队》(“Paparazzi”)的电影,用极端的方式演绎了娱记与明星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关于这部影片的一句影评让我记忆深刻:“上帝从不偏袒,在你获得了某些的时候,他也悄悄取走了某些。”或许,这就是明星与娱记同生共死共存共荣的道理吧------而好奇的观众则成为他们关系稳定的桥梁。
至于跟踪、偷拍等时下流行的“爆料”手法,窃以为,其方式本身没有对错,因为这些同样也是报道社会新闻以及侦查社会案件时的常用方法。而问题的关键则在于跟踪或偷拍的人的心态是否真的端正与公平,其目的是否单纯诚实,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就是无可厚非的。反之,记者如若是顶着“无冕之王”的招牌谋求私利或者因此而烦扰他人的正常生活,甚至侵犯对方隐私,则将成为众矢之的。
“我们最接近的时候,我和她之间的距离只有0.01厘米,57个小时之后,我爱上了这个女人。”-----我曾一度迷恋那个总是戴着墨镜的导演,进而迷恋上了这种数字的游戏------如果人与人之间的亲疏远近真的能用公分计算,那么这无限接近的0.01厘米,就是永远无法跨越的距离,一见钟情的恋人尚且如此,更何况是娱乐记者与明星呢?有时候,或许还是保持一点距离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