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着2005年有李宇春(blog)周笔畅(blog)一众中性形象女子走红,2006年超级女声几乎没成了假小子的天下,电视台甚至做了专题,汇集众多帅气女子,由着她们打篮球玩滑板,摇摇晃晃唱rap,极力展示她们的中性美。
超级女声中有的是形象甜美,声音清脆唱功不俗的女孩子,但对占了超级女声绝对多数的少女观众来说,她们是自己的同类,是同行,喜欢她们的同时,也难免有嫉妒、有比
较,含笑也带微酸,而李宇春们却似乎在另一个性别阵营里,喜欢她,完全可以毫无心机毫无保留,却又比喜欢男孩子安全。想想几百万个少女,按着她们包着绒线套子、贴满贴纸的小手机,急匆匆地发送着短信,并且鼓动亲朋好友一起投票的场面,真是令人心潮澎湃。
不得不承认,很多时候,文艺的潮流是由少女们缔造的。小说初兴,就是因为经济发展,出现了一大批可以呆在家里需要小说打发时间的女性,而最畅销的小说,正是她们所喜欢的主题和体裁,书信体,日记体,故事不外哀情,殉情,而此后的每一次文艺高峰到来之前,都必然伴随着女性的地位和经济条件的改善,专栏作家的大行其道,连载小说成为潮流,甚至台湾爱情文艺片风行20年之前,也是如此,不是工厂培育了一批可以支配自己收入的女工,就是小康之家产生了一批有足够零花钱的少男少女。
而且,少女们即便为人妻为人母,还在影响着她们的丈夫和孩子,她们不一定是贵族,却哺育了第二代精神贵族。所以你看,缪斯是个女神,而不是一条大汉。
有了少女们用零花钱做的贡献,出版业上了正规,报纸杂志有了稳定的购买群,电影不再是自说自话,金字塔尖上,才有可能有深刻的思想家大作家表演艺术家,他们即便再伟大,其实还是立在包着绒线套子、贴满贴纸的少女们装零花钱的小钱包上,而他们却常常要转过身来,嘲笑少女们低俗。
所以,如果有人问我红起来的秘诀,我会回答,做少女们的贴心人,说她们想说的话,写(唱、演)她们想看的作品,实在不行,就像郭敬明(blog)同学那样,打入她们的群落,在化妆上接近她们,在着装上模仿她们,在重大场合把双腿并紧目不斜视。
赢得了少女之心,就等于赢得了几百万个或者更多的小钱包,她们老了,还会生女儿,女儿又生孙女,代代无穷己,这样一来,永远有多远,你就可以红多远。韩松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