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年头,光听说明星耍大牌的,十几家影视公司联手“讨伐”一个知名演员,这景象倒也确实让人扬眉吐气。
不过这个被讨伐的人却是李保田。
前几天,《钦差大臣》的投资方“时代春天”召集十多家影视公司负责人开了一个隆
重的声讨会,这个声讨会缘自前不久李保田起诉该投资方将合同中的30集注水成了33集,因此要索赔190万元一事。“时代春天”负责人指责“李保田是一个戏霸”,称“以后绝对不会再和他合作”, 他还透露,“李保田和女演员有一场戏,这场戏只有一分钟,可是他拍摄了8个小时……李保田表面上仁义道德,实际上就是男盗女娼。”
但如此激愤的控诉,却无法令笔者与其同仇敌忾。
李保田最大的毛病无非是“较真”,对艺术太执着,但较真有时往往也会损害别人的利益。先说这个《钦差大臣》,人家拍了41集的素材,想剪个33集(合同中规定是30集),无非只是想多赚点钱,或者素材实在太好,敝帚自珍,舍不得剪,你却非不依不饶去告人家,要求按照当初签下的多一集索赔30万的协议赔偿。你告的是谁?是你的衣食父母啊,所以人家忍无可忍,才会做出“奉劝圈里的朋友,都不要再用李保田”这样的绝招。不过对制片方而言,当初签约是你们达成共识的,此番再来怨人家,似乎并不太在理。
说得深一点,李保田维护的不只是一个艺术家的权益,还是观众的权益。如今的影视剧越拍越长,当然,电视剧长,销售额就会高,广告商也会青睐,但由此也可能导致电视剧质量的下降。当初李保田签下那个不得随意加长剧集的合同,想来不会是出于“陷害”或 “设计”的目的,而是对艺术质量的担忧。作为观众,倒是希望这样负责任的演员越多越好。
另一个对李保田的指责是男盗女娼,和女演员一分钟的戏拍了8个小时。这么多年,从来没有听过李保田“泡年轻演员”、“搞潜规则”之类的事,没出过任何丑闻,他也不参加任何商业活动,什么广告品牌代言找上他,他一概不接。如果他与女演员真有什么猫腻,或者想揩人家一点油,何必在闪光灯之下不厌其烦供众人参观,而不找个地方私下约会?简单的道理谁都会分析。
有法律问题可以去维权,十几家公司联手讨伐一个认真演戏的人,并大有人身攻击之嫌,作为旁观者来看总觉得有些过分了。 薛颖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