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感现在是褒义词了。” 温可馨说。
TIPS肚皮舞
肚皮舞是非常女性化的舞蹈。其特色是,随着变化万千的快速节奏,摆动腹部,使劲舞动臂部、胸部。跳肚皮舞必须在平滑的地板上,赤足舞蹈。由于其专门针对腰、腹、臀等
容易产生赘肉的部位,迎合了瘦身美体的需要,近年来受到广大女白领追捧。
身随心动
两种极端行为直冲着国人神经最敏感的部分而来:青年九吉血淋淋的“人体悬挂”,“国学辣妹”在孔夫子面前花枝招摇摆POSE。他们共同的主题是:身体。
与意识同步,中国人的身体在寻找单属于自己的语言,这使得一种又一种新奇的体姿成为流行,与之相关的流行舞蹈、台步、办公室文化、聚会方式、封面女郎的姿态不停地变换。终于,人们不满足于模仿而开始原创,实验主义遍地开花,从芙蓉姐姐到国学辣妹,她们先让国人吓了一跳,而后恍然大悟地扑上去狂欢或者恶稿一通。
一个世纪以来,中国人一直在寻找摆脱那种两千年不变的大一统的体姿,现在终于小见成效。舞台上的身体在狂舞,生活里的身体在寻找极端,这不是李银河教授所倡导的那种身体的自由,它是人们对原本身体的探寻。
喜欢极端艺术的九吉身上N多穿刺,让第一次看到他的许多人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人体的改变是一种自己意识上的转变,人们互相通过改变自己的外貌来获取心灵上的快感,达到一种常人所不能达到的境界。改变的方式有很多,但是我选择了这种。”九吉解释他探寻极端艺术的原因,本意是多刺激身体可以更了解自己。在北京7
98工厂的那次公开尝试只是小试牛刀,大部分时候他是躲起来一个人尝试,“如果不喜欢,那么就走开不要围观。”九吉在那场风波后说。
身体是每一个人最直接的切身问题,承载生命的血肉之躯,然而,当我们看到身体这个词汇的时候,所想到的往往与血肉之躯无关,而更多是意识形态层面的问题,比如人的本性或者民族性甚或文化的象征。怎么看待自己的身体,这是一个严肃的命题,自从有书写的文明开始,哲学家便开始反复探究。比耶稣还早诞生五百多年的两位大贤,分别为中国人做了解答:孔子曰修身,老子说养性。
老子总共只写了五千个字,而孔子则根本没有亲自动笔,全由他的弟子记录。从圣人还存在开始,世人便开始揣摩圣贤大意。而后,一个作为中国人思想行为举止决断的标准被创造出来:中庸。中庸到了后来,就是大一统,以为数不多的几位圣人为表率,号称全体国民向圣贤看齐。而民众多数并不谈论哲学,也不一定识字,因此圣贤的哲理慢慢地变成了各种礼仪和细节,通过身体来表达对圣贤的理解与向慕。于是圣贤之言变成了束缚身体的工具。而圣人的境界又怎是普通人所能到达的,所以中国人愈谦卑而愈痛苦,对身体的束缚也越来越紧。
这情形,被一个从来没有来过中国的洋人马克思·韦伯,在《儒教与道教》中阐释得非常清楚:中国人的传统思想体系缺乏近代“理性化”的能力,所以总是难以“脱魅”,难以走向近代科学理性精神,并以此种精神培育近代民族国家。因此,中国充满了文人的对身体洁净与思想洁净的盲目崇拜,却真正缺乏培育一个现代政治国家的基础。
构建这样的一个思想体系用了2500年,而解构只用了100年。现代西方思想携坚船利炮汹涌而来,作茧自缚的国学哪能招架,革命说来就来,咔嚓一下辫子就剪掉了。接着的五四运动,孔子成了后人的替罪羔羊。思想换了,自然身体马上变样,不穿长褂穿西装,见面不作揖而是握手,只是一夜间的事情。
而后,中国人又思考了几十年关于如何放置身体的问题,其中若干次,不外乎是由一种大一统的标准转向另一种大一统的标准,直到思想没有了一统的标准,这也不过是一二十年的事情。
现在,失却了标准的国人常常被欧洲各国或者邻邦嘲笑为不识礼节,所谓“站没站相,坐没坐相”,丢脸现形难以避免,以至于在2006年夏天,中央政府要亲自制定一个三年计划,以改善国民体姿,复兴国学也在不少学者的倡议之下。但兴也许会兴,复却不可能,自从孔子和老子死后,后面的人都一直在根据自己的需要即兴发挥和篡改他们的思想,自称白居易第x
x代孙的女孩跑到孔庙热舞,那舞除了身体也许还有思想,但和孔子却没有什么关系。
裸奔、暴走、悬挂、热舞,2006年,中国人的体姿五花八门,没有思想附体的身体,下意识地在寻找思想。
从孔子到朱熹:身体的苦修
修身还是养性?孔子与老子思考后发生了分歧。
老子说,“含德之厚,比于赤子”,真正符合他所说的“道”的人,是不为外物所役的赤裸之人,所以他主张无为以迎合人本性,即人的内心可以自足。而孔子认为人先天是有缺陷的,需要进行后天的修炼才能到达理想境界。亚圣孟子这样评价人:中道为上,狂狷次之,而“阉然媚于世”则属下品之人。最终,儒家成为正统。从此,我们的肉身沉重。
孔孟的修炼
20世纪的好几位儒学研究者均指出,儒学便是“心性之学”,比如牟宗三、狄白瑞等人。身是承载心的场所,修身便是修心。《大学》里说:“自天子以至于庶人,皆以修身为本。”
这种修炼无处不在,孔子在对弟子的劝谕中说,“君子不可以不饰,不饰无貌,无貌不敬,不敬无礼,无礼不立”。中国人的身体被服饰礼仪层层包裹。
孔子对于身体的规范,有着诸多详细的讲解,比如士大夫应有的站相:“执圭,鞠躬如也,如不胜。上如揖,下如授。勃如战色,足,如有循。”这和赵忠祥的绝招“挺胸、收腹,一只脚向前迈小半步,重心放在这只脚上,这样看上去最精神”没有什么本质区别。总之,君子无论站坐卧,言行举止,都要足以成为别人瞻仰的典范。
这样的繁琐礼仪,已经让人忘记了身体本来的索求。《身体形态》的作者,美国社会学家约翰·奥尼尔曾区分出了五种身体:世界身体、社会身体、政治身体、消费身体和医学身体,这种划分完全不适合中国人。台湾法鼓人文社会学员黄俊杰教授,把儒家的身体观分为三种:作为思维方法的“身体”;作为精神修养的“身体”;作为政治权力展现场所的“身体”。
孔子对于礼仪的苛求,曾有记载,以至于老朋友跑来看他,样子比较猥琐,他就忍不住喝斥为“贼”。为免被大人呵斥,中国人从此按照孔子的要求站卧。到孟子、荀子,这种礼仪被进一步解释为更高的层次。荀子认为,礼仪是修身外在的规范力量,而孟子认为,修身是一种内心的反省,可以借以体察自己的心性不足。
至此,中国人的饮食起居,皆称为修行的一种,人们在手舞足蹈展现自己喜怒哀乐之前,要率先追问是否符合礼仪。在一个没有标准的年代,孔子唯恐讲得不具体不生动,而未能预料到在他死后,在一个过于严格的由圣人制订的标准下,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做到,从而让修行者非但未能达到身心合一的状态,心反而受身之累。
模糊的身体标准
在中国传统,身体本身的美丑,是不作为评论人美丑的标准的。荀子说:“相形不如论心、论心不如择术。形不胜心、心不胜术。”所谓不以貌取人,就从这个时代开始。
但与荀子的教导有所差别的是,春秋战国之后,乃至秦汉魏晋,文人们都乐意记载或者是刻画美人,以美人象征自己高尚的心灵,屈原大夫的许多作品便是其代表。
但细观这些美的描述,关于人体的美从来没有一个具体的标准,中国人对于自己的身体仍然是架构在意识之上的模糊形态。文学作品中对于美人,尤其是美男外形的描述,即使在相当的时代也不尽相同,既然没有标准,就只好说“增一分则太高,减一分则太矮”。
经过强大的秦汉,到魏晋的多乱,孔子的教化显然不适用于乱世,道家又卷土重来。率性而为的竹林七贤诞生在这个时代,面对客人坦腹高卧的东床快婿王羲之也出自这个时代,士子率性而为,成为一种风气。这是中国历史上少有的时代,人的心性能够与礼相抗衡,重人性而轻教化。中国艺术的历史上,对身体的审美也在这个时代到来,美丽的敦煌飞天和石刻出现了。
魏晋多样的社会与文化,催生了生机勃勃、雄浑华丽的隋唐文化,这种雄浑之风却在宋朝戛然而止。
家礼时代
“内无妄思,外无妄动。”诞生于公元1130年的大贤朱熹,以私塾先生对黄口小儿的姿态,教导国民仪态要端庄,要符合先贤所制定的规范。
所谓“内无妄思”,即是意念存天理而去人欲。所谓“外无妄动”,即是在容貌、服饰、态度、动作上都要整齐严肃,“坐如尸,立如斋,头容直,目容端,足容重,手容恭,口容止,气容肃,皆敬之目也”。
在唐朝之前,儒学是士族之学,但自从唐朝开科举之后,普通人也能凭借教育跻身士大夫行列,儒学遂成为全民之学。而朱熹,则把儒学的修行与礼仪彻底推到整个社会的所有阶层,《朱子家礼》成为家礼兴起的象征之作。
在以后的几个朝代,明和清,朱熹的训导一直都被作为至理名言而存在。天理既存,孔子所描绘的“君礼臣忠,父慈子孝”的理想社会,完全成为社会阶层较低的人对高一阶层的盲目遵从,程朱等人的理念成了治国利器。无论是宋,还是后来的明,以及清,每一时代的统治者都不断深化和巩固这套“存天理,灭人欲”的哲学,礼仪一重再重,天子的超然地位一再被强调。渺小的个人所需要做的就是服从与隐忍,大一统时代到来。
朱熹以及他时代的贤者们,以为从此可以一劳永逸地让中国人心性只能朝着圣人既定的路走,却不知将整个民族的心性拴在了一个死结之上。自宋以后,中国的服饰越裹越紧,整个民族的身体日见文弱,女子缠足逐渐流行,带来舞蹈的衰落。大唐时,士子皆佩刀剑,而到了宋朝,士子就改佩香囊了。
“文妖”张竞生
即便在孔子还没诞生之前,中国人也没有像古希腊人那样,对自己的身体多加注视。璀璨的商周青铜器文化中,既有动物也有器物,但是鲜见人体雕塑。自黄帝起就有了医治人体疾病的中医,却从来没有人在三千多年里把人切开来仔细研究人体构成,以至于今天被人称为无用之学,要一刀切掉。
在中华文明里,身体一直是一个器物,它承载人的思想而使其成为人,而有了思想的猴精猪精在《西游记》里也抛却了皮囊的限制,而上升到人甚至仙佛的地位。
真正让中国人的身体成为身体,有了它自身本能的反应,应该从上个世纪20年代的“三大文妖”开始,这三人是:编纂《性史》的张竞生,主张在美术课堂中公开使用人体模特儿的刘海粟,以及谱写“靡靡之音”《毛毛雨》的黎锦晖。
张竞生,是中国第一个公开讲述人体除了疾病以外的另一课程——性学的大学教授。他一生充满传奇,其贡献不仅仅是开启中国现代性学之门,更是以此启发国民心智,以脱掉肉身上的沉重负担的思想。在他的世纪,他所提出的观点,比如节制生育、“爱情四定则”、女子也应该享受做爱的快乐,等等,在当时不啻石破天惊,因而被诬为“文妖”,不断受到迫害,志向不得舒展。他一生以自己为实验,企图在自己身上实践自己的观点,却总是不遂人愿,直到人近半百才相对稳定下来。他的理念,称为革命绝不为过。
张竞生其实是一位革命者,他是辛亥革命的元老,南北和议时,他是孙中山指派的民国代表团的秘书。中华民国成立后,他本来有官职可享,却以为出国留洋更为重要。1912年10月,张竞生与宋子文、杨杏佛、任鸿等人以官费生出国,在法国先后读完学士、硕士,1919年获里昂大学哲学博士学位。
回国后的张竞生,满脑都是西方理念,他先受聘在潮州的广东省立金山中学任校长,在学校内推行招收女生、提倡游泳等观念,又向军阀陈炯明上书建议推行“节制生育”。陈炯明多子女,怀疑其有嘲讽之意,他的教育改革被认为“不合国情”,被迫辞职。
1921年,蔡元培正在北京大学推行“兼容并包”的治校方针,聘请张竞生为哲学教授,他在课堂上讲授西方哲学史的同时,也向同学们传授性心理学和美学知识,同时组织“审美学社”和“性育社”,终于光明正大地讲起性学来。
1923年,他在《晨报副刊》上发表文章,提出著名的“爱情四定则”:一、爱情是有条件的;二、爱情是可比较的;三、爱情是可变迁的;四、夫妻为朋友的一种。此文一出,激起社会喧哗和一场文剿。1926年蔡元培有事,他在北大的教书生涯立刻宣告终结。
此后他转战上海,以“性育社”的名义出版了《性史》一书(性育丛书第一集),公开谈论性话题。这本书出版后,南开学校校长张伯苓致函警察厅,怒斥该书,说“诲淫之书,以此为最,青年阅之,为害之烈,不啻洪水猛兽”,此书遂被禁。不仅如此,此举还令他与上海的另两位名人刘海粟和黎锦晖相提并论,被称为“三大文妖”。
其时,刘海粟创办上海美专,于1920年起,陆续为人体写生课聘请女模特,在上海不仅引起轩然大波,还被军阀孙传芳下了通缉令。幸好当时在五四运动期间,他这企图与西方教育接轨的行为被看作运动的一部分,他的课室在被砸过几次后,又重新开张了。
至于黎锦晖,在今天他相当于罗大佑之类的著名音乐人。在20年代,上海像样的唱片公司都以在入口放他的大幅照片为荣,这位音乐人是“金嗓子”周璇的领路师傅,大上海许多靡靡之音均出自他手。黎锦晖于1921年来到上海的时候,满腹都是革命理想,所想的是推广白话文与平民音乐,后来不想却成为中国流行音乐的先驱,今天听《毛毛雨》,大概想不到这首曲子是当时批评的“黄色歌曲”之首。
“文妖”的时代已经过去,前人的深意早已被历史摧变成灰。正是有他们的革命,才有今日的众生狂舞。若让张竞生看到今日的《遗情书》等事件,或许他会觉得毫不意外吧。
李银河:身体权三原则
李银河拿起一份报纸,“看,又有一个办黄色网站的人被判刑了。”
“我认为这种做法太‘中世纪’了,就像伊朗把同性恋判死刑差不多。在全世界范围内,你看西方国家,已经很少有淫秽品法了。他们禁止的是儿童淫秽品,专指某一类的淫秽品。而对于一般成年人来说,只要他们是自愿的,传播和使用淫秽品是符合国际公认的原则和法律的。而我们的淫秽品法,则属于‘中世纪’的遗留物。这个问题很大,公权力侵犯了私权利,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
公权力不应该干涉私权利
新世纪:你在谈到一夜情、换偶、多边恋、同性恋、虐恋、使用淫秽品的时候,常常会说他们有权利这么做。你认为一个人在什么范围内、多大程度上,享有支配自己身体的权利?
李银河:大家在考虑性权利的时候,只要不违反三个原则,就都是权利范围。第一是自愿,第二是在私秘场所,第三是在成年人之间。只要不违反这三个原则,就都是人的权利、当事人的权利。
新世纪:你说的这个权利,指的是当事人的私权利?
李银河:对,这都是他的隐私,公权力不应该干涉。
新世纪:那么,公权力和私权利的关系是怎样的?
李银河:我觉得就是一种规制的关系。一个社会,总有一些公共的权力、公共的秩序来规制人,这就是公权力。而私权利就是人们的隐私,它不涉及到公众,只要他不违反这三项原则,不侵害他人、不侵害社会,公权力就不应该来干涉。
新世纪:然而有些时候,私权利的行使也会触及大众。比如木子美,作为一个成年人,她有权利在私秘场所做任何她想做的事,但是当她把这些东西公布在网上,是否就侵犯了那些不愿意看的人的权利呢?
李银河:把东西公布在网上,我觉得属于她的言论自由。它本身是一种言论,不是行动。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里是有言论自由的权利的。作为一个公民,她想说,你也没有办法去限制她。也许你会骂她,但你不能把她怎么样。而且,她并没有强迫你看。如果她强迫每个人看,那你就是不自愿地接受,这样就违反了自愿原则。她把东西放在那儿,你可以不看。
身体没有完全的自由
新世纪:当一个人行使私权利的时候,是不是也要顾及其他?因为毕竟身体不只是个人的,也是社会的、政治的和文化的。
李银河:不同的社会有不同的规范,人们恐怕只能遵守他所在的社会的规范。当然有一些规范是不合理的,比如说现在世界上还有八个国家,同性恋是要判死刑的,你要是刚好生活在那个国度里,你就只好忍气吞生吧,你这部分个人权利就没办法伸张,你的人身自由、你的性倾向、你的性权利就被非法地剥夺了。
绝对的自由是不可能的。在任何社会,公权力都要规范一些私权利。有这三项原则来规范私权利,我认为是比较合理的。如果再多增加,就有点“侵权”了,公权力太大,侵犯了私人领域,比如宣布同性恋非法。
多数人的价值观不能成为标准
新世纪:打个比方,如果以身体为出发点,向两端扩散,一端过于强调身体体验,而没有给社会的、历史的、政治的因素留有余地,另一端则把身体完全作为一个承载社会、文化的工具,而无视身体体验的多样性与偶然性。你的身体观念是在哪个刻度上?
李银河:在对身体规范的程度上,总是不能够彻底的、完全的自由。规范的尺度,我当然是比较尊重把个人的权利最大化,把公权力缩到最小。
新世纪:缩到多小?
李银河:缩到那三项基本原则。每个人的观念有所不同,有的人觉得同性恋不可以,就把刻度往这边挪,把公权力扩大。有的人认为换偶不可以,公权力就又大一点。有的人认为虐恋不可以,公权力就又大了。
新世纪:中国人的身体观念经历了哪几个阶段,目前大多数中国人的身体观念又是怎样的?
李银河:我没有特别研究过身体。直接谈性的话,倒是有三个阶段。从远古一直到宋,中国人的性观念在我看来是比较健康的。福柯在对比中西方性观念的时候说,古中国、古印度、古埃及,人们都有性爱的艺术,西方只有性爱的罪恶。罪恶的观念,从来不是中国人的思维方式。宋明理学以来,是性的“中世纪”,越来越禁欲反性,一直持续到“文革”结束。改革开放以后,进入现代。
中国人性观念的这三个阶段,好像是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过程,其实并不是完全回到起点,它有点螺旋式上升的意思。古代人虽然对性是肯定的,但他们没有个人权利的观念。我们的性观念加入了“权利”这个新的元素,这是一个现代元素。
考察中国人的性观念,这里面涉及两个问题,一个是他本人的性倾向,第二个是他对于同性恋的态度。在异性恋当中,也有相当一部分人是支持同性恋权利的。我最近做了一个调查,样本量400人,91%的人认为同性恋和异性恋应该享有同等的就业机会。
新世纪:这个数字可以说明,大多数人都开始能够尊重不一样的性倾向者了?
李银河:对,而且认为同性恋和异性恋在人格上是平等的。
新世纪:你说你在为少数人的行为辩护,也就是为少数人主张他们的权利,这样做的意义在哪里?
李银河:我正在做一个项目,“公众对少数人的歧视”。因为他们是少数人,就容易受到歧视。然而多数人的价值观不能成为制定法律的标准,少数人愿意这么做,没有侵害到别人,没有侵害到社会,就应该允许他们这么做。这个权利,如果不提出来,他们就永远没有,社会的能见度就更低,他们更被歧视,更被压抑。
保障少数人的权利对多数人有什么好处,好像不是太直观。所以我在呼吁少数人权利的时候,好像与多数人没有关系,其实是有关系的。一个社会如果有一些人,受到大家很不公正的对待,对于这个社会其实是有隐患的。
沉重的肉身
在倡导“存天理,灭人欲”儒家思想的长期影响下,肉身在中国文学史上,向来也是一种禁忌。所以一部《金瓶梅》一直以来都被列为禁书,被小心翼翼地上了锁,无法以完整版本示人。
在当代文学史上,身体在叙事中,仍然像是一位陌生女子,不可随意触碰。在1949年之后,身体在文学中,时而是种完全的禁忌,像木乃伊一样被浑身包裹;时而又被部分遮蔽,若隐若现;时而又无所顾忌地完全裸露。“在一个文化禁忌与肉体享乐激烈交替的时代,肉体保守主义与肉身激进主义正在相互撕咬。”文化批评家张柠在《文化的病症》一书中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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