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李某某案,一个人的无罪辩护

2013年09月01日16:25  信息时报

  “当上海高院的法官们想拼命甩掉‘嫖客’身份的时候,他们却在竭力为孩子争取一个‘嫖客’的名份!”网友的这句话,给了李某某涉嫌强奸案一个具有讽刺意味的注脚。纷纷扰扰半年的李某某案,终于在本周三在北京海淀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不过,令大家倍感意外的是,李某某在庭上开口就否认与受害人发生性关系,意思是“我连嫖客都不算”。

  北京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3年2月17日5时许,被告人李某某等5人在本市海淀区某酒吧包间内与被害人杨某某饮酒后,将其强行带至某大厦房间内,以暴力殴打手段先后强行与杨某某发生性关系,并造成其左眼上睑、鼻背部片状皮下出血,左颞部及左颧部片状皮下出血等轻微伤情。检方认为,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刑事责任。

  在案件开庭前,梦鸽[微博]为了救自己的儿子就动作频频。先是两任律师以“不好说的原因”辞掉委托关系,接着梦鸽质疑受害人为酒吧陪酒女,要求律师作无罪辩护,之后梦鸽还前往北京市公安局报案,控告酒吧张某等人涉嫌介绍卖淫和敲诈勒索。

  开庭首日,被告李某某直接就否认殴打,否认与杨某某发生性关系,说自己睡着了。他反复强调一直以为是嫖娼,但因为睡着了最后连嫖娼也没有进行。对此说法,案件另外一名被告的律师李在珂并不认同,他在庭后告诉记者,“5名被告人与杨女士都有性行为,只不过有的是未遂,但李某某不是未遂。”

  在法院审理案件时,梦鸽还提出警方对李某某连续审讯30多个小时,有逼供的情况。对此,不但警方予以否认,就连李在珂也对媒体强调,警方肯定没有刑讯逼供,称刑讯逼供是没有证据支持的。

  到了庭审的第二日,根据法院的通报,4名被告人的辩护人作有罪辩护,3名被告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当庭道歉。部分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已经明确要对被害人进行赔偿。也就是说,只有李某某一名被告还在坚持作无罪辩护。

  经过两日的开庭,庭审已经结束,法庭将择期宣判。

  编辑点评:当其他几名被告都认罪道歉时,李某某的母亲还在竭力试图告诉大家,受害人如何不对,酒吧如何不对,小伙伴如何不对,警察如何不对……对不对不是一个人说了算,而是由证据和法律说了算。李某某是否真的“睡着了什么都没干”,相信很快就会有答案。

(责编: Gracet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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