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男神林志颖变店主你受得了吗?

2013年12月26日22:45  精品购物指南 微博
林志颖 林志颖

  撰文/丁杰静

  近40岁“翻红” 的林志颖[微博],在喜获近4000万微博粉丝之时,也发现了这个世界对他的新鲜敌意。

  回想当年,他十八岁就在香港红磡体育馆连开三场演唱会,《十七岁的雨季》更是火足超过十七年,《绝代双娇》里古灵精怪的“小鱼儿”也能迅速追回他服兵役时丧失的人气,泰国公主成为他最有名的追求者,就连酷得当众摔吉他的谢霆锋,也曾在TVBS的访问中透露,“他拍戏、开演唱会,我还围着他要过签名照!”

  只是斗转星移,20年后的娱乐明星,已经不再有那么单纯美好的生存环境,从林志颖因为《爸爸去哪儿》突然爆红、一份“连奥巴马都惊呆的牛掰简历”被重新挖出、被膜拜为“科技男神”“不老男神”“育儿男神”,到“谁红咬谁”的方舟子跑来凑热闹、“粉转黑”的天涯扒皮……剧情反转之快,不禁让人赞同网友的一句神评论——现在的人们热衷于玩一个孩童般幼稚的游戏:用沙土堆起高高的城堡然后亲手推倒,不亦乐乎,兴致高昂。

  坦白讲,林志颖略显无辜,他只是因为拥有一个颇有些高潮点的人生,而被迫成了一个被随意篡改的好看剧本,当他真的被描绘成“无所不能的男神”时,人们更愿意看到它来个360度的反转收尾:拿了N座冠军奖杯的赛车王子——那些没得冠军的记录是怎么回事?家里整得跟007或者骇客帝国似的——那个长得像几十块苹果模型机的图又是怎么回事啊?家产近10亿台币——真那么霸气还去什么三线城市演出啊?真的跟舒马赫合过影——那你干嘛要P成某著名杂志的封面来娱乐我们啊?……

  当然,当事人也有他的问题,一是好久未爆红,他想“趁热打铁”,二是当了多年企业家,他信奉“机不可失”,于是我们看到了把“逆生长”当真的“林博士”,真的要卖给大家“超棒的胶原蛋白”——男神变店主这事儿你受得了吗?关键他做实验都不带手套啊。我们还看到了“萌娃”Kimi差点就被老爸印上了“黑米手机”,要不是这名儿早被人注册了,全中国都响起“我酷毙了!”的铃声你受得了吗?

  此时此刻,只想轻轻说一句:小志,Take it easy!刚“翻红”要什么自行车儿!虽然你逃过了自己唱的“岁月如飞刀,刀刀催人老”,但流言这把“飞刀”,正在飞向你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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