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4月3日电 狗血剧一样的“文章[微博]事件”发展至今,人们从一开始谴责某些明星私生活混乱、对婚姻不忠,甚至在掀起了一通娱乐狂欢之后,已经开始逐渐反思“狗仔文化”对社会的负能量效应。
一个由“狗仔队”或从经济利益甚至或从个人恩怨出发引发的事件,无论这个事件的涉事人是如何地该死,也无论“狗仔队”通过代言人标榜自己是如何如何出于社会正义、帮扶道德,因为其出发点、运作手段本身存在太多的恶意、不合法、不道德,理应从一开始就引起社会的高度警惕,因为如果任由这种“狗仔文化”泛滥成害,我们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下一个被觊觎的目标和受害者。
大多数时间,我们面对“狗仔队”曝光的奇闻、丑闻事件,是抱着娱乐的心态去面对的,因为总觉得被曝光的那些人是明星、是名人,看看他们的隐秘事不失为一种饭后消遣,反正也影响不到作为普通人的自己。
事实果真如何吗?绝不是。在很多“狗仔队”制造的案例里,很多无辜者都受到了伤害,更有因为躲避“狗仔队”追拍出现的交通事故中无辜路人受害的情况。更何况,只要我们在人生的目标上不断前进和提升,也会有机会在有朝一日不再是“普通人”,但那时我们却依旧会像普通人一样面临道德上的犹豫、婚姻的起伏、情感的纠葛、财富的增减等困惑时刻,而这些恰恰是“狗仔队”嗜血的目标和敛财的最佳切入点,在“狗仔队”的眼里除了他们自己,其他人都是潜在的“猎物”。
更值得警惕的是,在中国这块急剧变迁的土壤上,“狗仔队”已经出现了“中国特色版”,他们所干的事已经不再是公众所认为的仅仅是搞一些八卦新闻、曝光一些名人糗事的范畴,从某种程度上看,中国一些打着形形色色“工作室”旗号的“狗仔队”中,个别甚至已经有堕落成为一个准敲诈团伙的嫌疑。
曾经不止有一两个知名人士向记者抱怨,“XX工作室”的人通过中介联络他们说什么什么事被他们拍到了“你看着办”吧,一般情况下为了息事宁人他们往往“花钱消灾”,而一旦不按他们意思办的,很快就会在与这些“工作室”关系密切的某出版物上、网络上登出大幅照片、配发文字消息,涉及的基本上都是公民隐私。
曾经受过“狗仔队”伤害的一位名人指出了目前一些无良无德“狗仔队”的“潜规则”:一些“狗仔队”一般都是“先礼后兵”,一旦你不在经济上满足其要求或者不搭理他们,你就相当于跟他们结下梁子,会紧盯你不放,直到你服软跟他们或者与他们关系密切的刊物、杂志“交上朋友”才会了事;而在娱乐圈里一些脾气倔的、甚至言语上得罪过他们的一些人,如果这个人恰恰还当红,他们一般都会带着报复心理长期跟踪,不惜花上“7、8个月的时间”,直到咬到你为止。
事实上,中国不少打着“工作室”旗号的“狗仔队”,不少根本没有进行过任何工商注册,本身就是踩在法律红线上,他们在社会上或者受雇佣于某个后台老板、或紧密绑紧在某些打着“新闻媒体”旗号的刊物上,呼风唤雨、胡作非为,捧、杀一念间,有些“狗仔队”头目甚至成为风云人物、沐猴而冠堂皇出入于一些网络访谈。
不要再善良地以为“狗仔队”以及他们背后的出版物是“舆论监督”、是在“挽救家庭”,一个简单的案例是:同样是一个刊物,同样是冒出了妻子怀孕自己出轨的丑闻,对跟他们“死磕”的文章是痛下“杀手”,而对另外一名“雅士”,则是呵护有加、百般疼爱。因此,对于“狗仔队”而言,妄谈“舆论监督”是无知、无耻,一是他们没有这样的权利,二是他们本身就是该被舆论监督的对象。
作为普通人,我们也希望善意、合规的“狗仔队”时不时爆出一些名人明星的糗事,让我们平淡的生活多一点谈资、多一些身为普通人的逍遥,更让一些行为失范的名人知耻而修身,成为青少年的楷模,“狗仔子”们也通过获得稿酬养家糊口。
我们也希望自己能成为别人眼中善意的风景,就如卞之琳先生笔下所描绘的:你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
但我们不希望无良无德的“狗仔队”恶意地寻找着他们的“风景”,传播下许多仇恨、泄愤、虚伪、狂妄、敲诈、唯利是图、伤害无辜等肮脏的种子。我们需要并呼唤一个充满了宽容、友善等正能量的社会,我们绝不能任由这种“狗仔文化”泛滥成害,成为社会的“毒瘤”,成为每一个人的噩梦,我们的公安、工商、新闻出版等相关部门应该在这个问题上有所作为,不能再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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