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8日电 据香港“明报”消息,艺人陈冠希[微博]及导演杨龙澄[微博]名下的制作公司,日前向歌手陈奕迅[微博]经纪人陈家瑛名下公司追讨拖欠制作费费110万元。原告公司为Ding Dong Team Ltd经营的DDT,被告为陈家瑛制作有限公司。
起诉状指,原告与被告于今年4月签订合约,原告负责为陈奕迅演唱会“Eason's Life Concert”制作录影,酬劳210万元,然而被告于今年5月18日突然要求原告公司停止制作,并愿意承担相当制作费用,但被告违约,未有履行上述承诺,而扣除原告已获支付的100万元酬金后,原诉现向被告追讨110万元尾数。
记者昨日未能与陈家瑛联络上,但据工作人员表示,此事双方公司一直沟通中,现已交由律师处理,相信法律会有公平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