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宗瑞性侵案第18名女子求偿 须再赔40万

2015年04月15日14:25   中国新闻网 微博 收藏本文     
李宗瑞二审重判79年7月,执行最大刑度30年。 李宗瑞二审重判79年7月,执行最大刑度30年。

  中新网4月14日电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富少李宗瑞因性侵、偷拍多名女性友人,遭判刑30年,17名被害女子提告求偿,台湾高等法院判准2745万元(新台币,下同),日前又有一名被害人加入求偿,总计李宗瑞需判赔2945万元。

  据报道,法院一审判李宗瑞须赔偿200万新台币(约人民币40万),给这名新加入求偿行列的被害人,李宗瑞不服上诉二审,台湾高等法院审理后,认为李宗瑞严重侵害被害人自主权和隐私权,14日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报道说,总计李宗瑞将需判赔2945万元,但全案还没有定谳。

(责编: 竹子)

文章关键词: 李宗瑞性侵2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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