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娱乐讯 据“中国台湾网”官方微博消息,“台湾法界人士说,一但柯震东[微博]回台湾,台湾检方可追诉。台北检察官表示,大陆对吸食大麻以行政处理,未构成刑事责任,但大麻在台湾属第二级毒品,施用仍有刑责。柯震东代言的反毒宣传片将全面下架。”同时,台北地检署襄阅主任检察官黄谋信表示:“大陆对吸食大麻以行政处理,未构成刑事责任,但因大麻在台湾属第二级毒品,施用仍有刑责,因此若柯震东户籍在台北地检署辖区,将来他返回台湾,需要强制送勒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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