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数通奸门韩星:形象大跌事业下滑复出难

2015年02月26日16:14   mydaily 收藏本文     

  新浪娱乐讯 26日,韩国宪法法院以违反宪法为由废除了通奸罪这项罪名,借此契机韩国某媒体回顾了韩国演艺界至今卷入通奸罪诉讼的艺人。

  韩国演艺界首例通奸案当事人是上世纪60年代的银幕明星崔戊龙(崔民秀的父亲)和金智美。1962年10月22日,崔戊龙的妻子状告崔戊龙与金智美通奸使得两人被拘留超过一星期,之后金智美赔偿一笔巨款给崔戊龙的妻子达成了和解,崔戊龙夫妇的婚姻维持到1969年。

  上世纪70年代韩国人气最高的女影星郑尹熙在人气达到巅峰时与某建筑公司会长交往而被他的妻子举报并被拘留,在之后的审判中郑尹熙被判无罪,1984年她与该建筑公司会长结婚。

  曾在MBC电视剧《许俊》中以端庄优雅的形象受到韩国国民喜爱的黄秀晶,2002年在因涉毒被起诉的同时又被追加起诉通奸罪名,这成为当时韩国的热门话题并被上升为社会关注焦点。负面新闻导致黄秀晶在宣告复出时,遭到了韩国网民联名签名抵制。

  2000年,韩国艺人姜南吉以通奸罪起诉了自己的妻子,2005年女艺人金艺芬也被以通奸罪起诉。

  2007年,韩国女艺人玉素利通奸事件可以说是至今韩国影响力最大的通奸案。玉素利因通奸而被判刑后向法院提交了通奸罪违宪的诉讼。这直接导致韩国宪法法院第四次决议通奸罪是否违反宪法.虽然该诉讼最终被驳回,玉素利与外遇对象都被判刑,但让通奸罪是否违宪成为了社会的热门话题,间接促进了宪法法院最终废除了通奸罪名。

  除了因通奸罪已经被判刑的艺人以外,韩国演艺界还有多名艺人正被通奸案件缠身。韩国艺人卓在勋因与三名女子有染而被妻子起诉,MBC女主播金珠河的丈夫也因婚外生子而被妻子起诉。而今天通奸罪被废除,让他们躲过了牢狱之灾。吕东垠/文 版权所有Mydaily禁止转载

文章关键词: 通奸韩国废除通奸罪名卓在勋玉素丽

分享到:
收藏  |  保存  |  打印  |  关闭

已收藏!

您可通过新浪首页(www.sina.com.cn)顶部 “我的收藏”, 查看所有收藏过的文章。

知道了

0
收藏成功 查看我的收藏
猜你喜欢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