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娱乐讯 韩国女艺人金宣儿在与盗用其名字和照片的整形医院的官司中胜诉,将获得2500万韩元(约14万韩元)的赔偿。
该整形医院于2012年将网上宣传工作委托某网络公司进行,而该网络公司没有取得金宣儿允许,就将金宣儿的照片和签名发到了该医院的官方博客,以“金宣儿推荐的整形医院”等宣传口号为该医院进行了宣传。
金宣儿此前将该整形医院院长告上了法庭并索赔1亿韩元(约56万元),当时法院判决金宣儿部分胜诉,令整形医院院长赔偿金宣儿2500万韩元,虽然整形医院院长又提出了上诉,但负责抗诉审的法官维持了一审判决。吕东垠/文 版权所有Mydaily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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