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娱乐讯 已故韩国明星朴龙河的原经纪人李某因试图通过伪造文件侵占朴龙河的遗产,前天(16日)被检察院求刑有期徒刑1年,缓期两年执行。法院将于11月15日开庭对此案进行宣判。
李某于2010年7月朴龙河自杀后不久,试图从朴龙河在日本的银行账户中取走2亿40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137万),但因银行职员已经知道朴龙河自杀的消息而未遂。随后李某又于7月14日,从经纪公司盗走了总价值72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4.1万)的朴龙河写真集与大量的唱片和写真。
负责此案的检察官16日表示,李某的行为涉嫌伪造文件、欺诈未遂、盗窃等多项犯罪,建议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两年执行。法院将于11月15日开庭进行宣判。金璟敏/文 版权所有Mydaily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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