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记者肖飞)昨日《英雄》剧组律师对媒体发表的4点声明,引来陶艳生家属的强烈不满。为了表明自己的立场,她们通过公司代表张恩也发表了4点“伤者单位的声明”:
1、事故的责任应由当地交管部门认定,但显而易见的是,直接责任者是肇事车的驾驶员及其所服务的单位。家属方要求剧组的有关负责人来医院看望伤者,这是站在道义的立场上所要求的。至于对李连杰造成的所谓伤害,不是家属方和公司的本意,李连杰在不在车上
2、关于剧组支付伤者护理人员的生活费、住宿费的承诺,是剧组在九寨沟当着公司代表和家属代表作出的。但在11月14日以后,剧组却拒绝继续履行承诺。
3、关于家属方提出的50万元的保证金用于伤者治疗并通过第三方律师事务所,监管或转入伤者委托的律师事务所来共同管理的要求,是剧组负责人黄新明主任当着伤者家属代表、单位代表及剧组委托律师的面亲口表示同意,这有剧组代理律师签字为证,此要求并不非法。但随后剧组出尔反尔,不予承认。
4、事故发生至今,伤者所作的一切无意影响剧组的拍摄,当下最重要的事双方都拿出诚意来,使这次事件平稳圆满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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