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从头至尾就是王建中和李虹对我的打击和报复,不过陷害我的人最终是没有好下场的。”——刘晓庆
“刘晓庆进了监狱难道我就胜利了吗?没有。我的官司还要继续打。”——王建中
王建中接受本报专访时称自己心情复杂,但对晓庆公司税务问题一概不知
对话动机
刘晓庆被捕前曾说过“是王建中和李虹写的举报信,这件事从头至尾就是他们对我的打击和报复”,刘晓庆出事以后,媒体上出现的王建中的话已经有好几个版本,其中比较对立的说法一种是王建中说刘晓庆的事与他无关,另一种是王建中倾家荡产也要和刘纠缠到底,真实的情况是怎样的呢?王建中与刘晓庆究竟有何恩怨?刘晓庆入狱与他有关吗?昨天,刘晓庆的“冤家”王建中接受了本报记者电话专访,他说这将是他就刘晓庆入狱一事最后一次接受记者采访。
刘王恩怨
王建中在部队服役20年,后追随刘晓庆从家乡南京来到北京。王与刘在制作《火烧阿房宫》一剧时发生纠葛,王在离开刘晓庆后,成立了北京建中影视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和云中天网络有限公司。
2000年8月,一部描写王建中的纪实文学《策划亿万富姐————刘晓庆经纪人浮出水面》出版。该书从刘晓庆经纪人的角度描写了刘晓庆的赚钱内幕。王建中称自己从1995年到1998年,一直担任刘晓庆的经纪人。但刘晓庆否认王建中曾是其经纪人并表示他只是晓庆公司一个部门从1997年起临时聘用的经理。
2001年3月,王建中状告刘晓庆,向其追讨欠债不还的1000万元巨款。王建中称自己原任晓庆公司制作的《火烧阿房宫》一剧的总发行人并承包发行部,按照他和刘晓庆签订的合同,王建中应提成发行费1000万元。2001年底,北京最高人民法院裁定王建中败诉,王建中表示继续申诉。
2001年9月,王建中出书《我把刘晓庆送上法庭》,详细披露起诉刘晓庆案的内幕。不久刘晓庆以该书侵害自己名誉权为由状告王建中及出版社,索赔480万元。不久,王建中在自己的家乡南京也状告刘晓庆侵害自己名誉权,索赔500万元。目前这两桩官司都未有结果。
心情复杂
我有点高兴,但还是感到很惋惜,有一种说不清楚的感觉……
记者(以下简称“记”):我知道你这两天忙着接受采访。网上铺天盖地都是关于你的消息。 王建中(以下简称“王”):我再也不想接受记者采访了。头一天我说过的一句话,第二天会变成十句话出现在报纸上。我已经焦头烂额,疲于应付了。
记:哪些消息不是真实的? 王:比如有个记者问我,刘晓庆被抓起来,你是不是有点高兴,我说我在和她打官司,她在这个节骨眼被捕了,肯定是对我的官司有利,我当然有点高兴,我下面还说了很多话,可是第二天网上的消息就是“刘晓庆被捕王建中很高兴”,好像我就是在为刘晓庆入狱幸灾乐祸。
记:实际上你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呢? 王:复杂,我觉得这是对我的心情最好的概括。
记:为什么?很多人都觉得你应该欢呼才对。 王:人是很复杂的动物。虽然我和她打了一年的官司,但是我们有很多年的共事经历,她给了我很深的影响,我还是不希望她走到这一步。我还是感到很惋惜,有一种说不清楚的感觉……
记:是不是有一种失去对手的失落? 王:或者是吧。她演过那么多深入人心的银幕形象,这对我也有很深的影响,我的书里写过,我以前对她非常崇拜……虽然媒体说我们是死对头、老冤家,可是以前我们确是有过很愉快的合作的。
否认举报
这是谣言、很拙劣的谎言。但假如来取证,我有义务配合有关部门调查
记:你和刘晓庆合作了《火烧阿房宫》,而这次《火烧阿房宫》也是被查处的剧目之一,她偷税的事情,你知道吗? 王:我不知道。我在晓庆公司是负责发行,我对税务问题一概不知情。
记:你说你当时是她的经纪人,没有参与她的偷税? 王:我没有必要解释,这是愈描愈黑的事情,我跟她是不是同流合污,随着案件的水落石出,有罪的人都会承担法律责任,一个也跑不掉。我做人有自己的准则。
记:有报道说你承认了向法律部门提交了她犯罪的证据。你知道,包括刘晓庆自己也认为是你举报了她,这是真的吗? 王:这是谣言、很拙劣的谎言。我王建中与刘晓庆合作了《火烧阿房宫》后就离开了晓庆公司,以后的《逃之恋》、《皇嫂田桂花》以及《火凤凰》等剧(都涉及偷税),我王建中不在公司,如何掌握财务、操纵账目?《火烧阿房宫》我是总发行人,我当然知道它是怎么卖、怎么征集广告,这个无密可保,一部电视剧引来10场官司,包括我的一场还有9家企业向刘晓庆讨债的官司,要打官司,大家都向法院提交关于刘晓庆欠债的证据,我当然也有,里面有晓庆公司收益多少,应该付给我多少。我不提交的话,法院怎么判断刘晓庆是否欠了我的钱、欠我多少钱呢?
记:你提交的这些证据包括《火烧阿房宫》收了多少投资款、卖了多少钱,是不是有这样一种可能,那就是法律部门由此而发现晓庆公司并没有缴纳与这些投资、收入相对应的税款……你的这些证据客观上起到了一种帮助法律部门查处晓庆公司偷税事实的作用。 王:这我不知道,也不想回答。我是受害者,我要讨钱我就得拿出证据,任何人都会这么做。
记:当你在和刘晓庆打官司的时候,有没有想到她会栽在税的问题上呢? 王:我没有想到,如果我想到的话,我就太有本事了。
记:你没有举报她,是因为你不知道,那么如果你事先知道她偷税,会不会去举报她? 王:这不是事实,所以我觉得没有必要回答。
记:那法律部门有没有来向你取证过? 王:我只能说,我是一个公民,假如来取证,我有义务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取证。
记:那事实上有没有来过呢? 王:这个我不想回答。
还要出书
我要在刘晓庆和我的官司都有个了结之后,再把我和她打官司的始末写成书
记:听说你又要出书了。 王:我这里要说明3个问题,第一,第一本书《策划亿万富姐————刘晓庆经纪人浮出水面》不是我写的,作者是路野,是别人写我的书,但是也可以称作是我的书;第二本《我把刘晓庆送上法庭》才是我自己写的;我是说过我还要写一本书,但是我要在刘晓庆和我的官司都有个了结之后,再把我和她打官司的始末写成书,现在官司没有了结,我怎么写?
记:可是媒体都说你写了一本《明星末路》马上要出版。 王:那不是我写的,是另外一个作者,里面写了很多人和刘晓庆打官司的事实,只有一个章节写到我,是采访我的内容。对于媒体的曲解我已经疲倦了。
记:你不在这个时候出书,是怕别人说你落井下石? 王:不是,不管什么时候,我都可以选择出书的时机,这是我的权利。现在我王建中没有取得最后的胜利,刘晓庆进了监狱难道我就胜利了吗?没有。我的官司还要继续打。
记:她要是万一破产了,没有钱还你了,你的官司赢了也拿不到钱,你有没有考虑过这一点。 王:从一开始我就没有多大指望能够讨回这个钱。我只要讨回公道,不要赖我的账就可以。
记:你费了这么多精力与刘晓庆打官司,很难相信你只是为了讨个说法。 王:我一直都是这么说的,只要你刘晓庆承认欠我的钱,我王建中可以不要这个钱。我不太在乎钱。
否认炒作
我出什么名了呢?世上有好名、有恶名、有骂名,我不知道自己出了哪种名了
记:你在乎的是什么? 王:我在乎我的名声。
记:仅仅是为了名声?刘晓庆在入狱前接受过记者采访,说自己是你的银行。包括很多人都觉得你一直在利用刘晓庆炒作自己。 王:我不想作任何评论。我已经麻木了。我只是根据法律程序要回我应该得到的东西。我只是一个受害者。
记:可是你不能否认,你今天的出名离不开刘晓庆这3个字。 王:我得到好处了吗?我出什么名了呢?世上有好名、有恶名、有骂名,我不知道自己出了哪种名了。我堂堂正正,不怕被人误解,随着最后真相大白,我总会得到理解。我出名不是我的本意。
记:在你的《我把刘晓庆送上法庭》一书引起了刘晓庆和你的后两桩官司,你在书里似乎有些对刘晓庆不礼貌的言辞,你觉得自己有没有侵权呢? 王:以前刘晓庆说这个书名侵权,她现在不是自己已经上了法庭进了监狱?我以前在书里对她的判断,如今都成了事实。我只是实事求是描写了我眼中的刘晓庆。
记:这本书卖了10多万本,这给你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吗? 王:我没有拿到一分钱。我真的没有拿到一分钱。
记:为什么?你是作者。 王:我是应该得到稿费,可是这本书被查封了,出版社以这个为理由没有给我一分钱。现在市面上大部分是盗版的。我没有必要对公众说我有没有拿到钱,可是事实上我真的没有拿到钱。
剖析原因
她的不负责任害了她。一个人,对国家对社会都要负责
记:关于你是不是刘晓庆经纪人的问题,一直是你们几年来争论不休的一个焦点问题,你是她所说的打工仔还是你所说的经纪人呢? 王:比如一段英雄史,你不可能老是提起它,老是天天讲,可是你也不能否认它。这个经纪人的问题,刘晓庆否认,可是社会和法律会给我们公正的判断。
记:刘晓庆现在入狱了,如果要你对她说一句话,你会说些什么? 王:没有人问过我这个问题,我要好好考虑一下……我觉得一言难尽。我说什么她也不会听我的,她要是听我的,也不会走到这一步了。
记:你觉得她走到这一步,是什么原因? 王:她的不负责任害了她。一个人,对国家对社会都要负责。
记:你觉得你打的官司都会赢吗? 王:我一直充满信心。我不会因为她是名人就放弃我的权利。
记:你满意的结果是什么? 王:公正的结果只能有一个,不取决于我满不满意。
最新消息
与其他案犯共处一室刘晓庆未享优待
本报讯:据《京华时报》报道,北京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昨天证实:目前羁押在看守所的刘晓庆并未享受任何特殊待遇。
于7月24日因涉嫌偷税罪被批捕的刘晓庆,目前正羁押在北京市公安局所辖的看守所。近日一些媒体相继对刘晓庆的羁押情况进行了报道,称刘晓庆住在装有空调、卫生间、淋浴房的单间内,享受种种特殊待遇。据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介绍,这些报道严重失实,是极不负责任和毫无根据的,纯属炒作。事实上,刘晓庆目前与几名其他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羁押在一个监室内,接受同样的管理,并没有任何特殊待遇。(本版采写:本报记者姜英爽;供图:PHOTOCOME;制图: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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