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稽查是事后监督-偷税手段太隐蔽-案件来源有局限
税务人员在刘晓庆公司查账
据新华社北京电(记者李柯勇)刘晓庆所办公司涉税案向社会公开披露后,引起了一定的社会反响。日前,主办刘晓庆公司涉税案的北京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向新华社
记者发表了谈话。
刘晓庆公司及个人在纳税方面存在诸多问题
这位负责人说,税务机关自2002年4月2日开始对刘晓庆所办公司进行税务检查,截至目前,已查实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1996年以来采取不列或少列收入、多列成本、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等手段进行偷税,偷税的税种涉及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和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税务机关在检查中还发现,刘晓庆除从其所办公司取得工资薪金收入外,还通过参加营业性演出、拍摄广告、提供肖像权以及出租个人房产等途径取得收入,对这些收入,刘晓庆都应依法申报纳税,但她却采取了一些与支付方签订虚假收入合同的手段隐瞒收入;同时,对于未依法纳税的收入,在税务机关通知申报的情况下仍拒不申报纳税。对于刘晓庆个人在纳税方面存在的问题,税务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对涉税违法行为都要查处
这位负责人说,对纳税人的涉税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是税务机关的重要职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税务机关对所有纳税人的涉税违法行为都应进行查处,凡是达到立案标准的,都必须立案调查。不论被查对象是“名人”还是普通人,是大公司还是小公司,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是本国公司还是涉外公司,凡是发现有涉税违法行为的都要查处,涉嫌犯罪的,都要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因此,并不存在只查刘晓庆所办公司,而对其他纳税人不进行查处的问题,也不存在因为刘晓庆是名人,就只对其所办公司进行查处的问题。
刘晓庆税案现在才被查原因有三
为什么税务机关现在才对刘晓庆所办公司的偷税行为进行查处,这位负责人说,对涉税违法的企业和个人,当然是能够及时发现及时查处为好,但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难以完全做到这一点。其原因是:
第一,包括我国在内的税收征管普遍是采取纳税人自行申报、税务机关重点稽查的税收征管模式,税务稽查是对纳税人自行申报行为的事后监督,因此,对纳税人涉税违法问题查处有一定的滞后期是正常的。
第二,偷税手段的隐蔽性,特别是我国目前普遍存在的现金交易,经营活动“暗箱”操作等,给税务机关的税款征收和日常检查增加了较大的难度,税务机关查处每个较为复杂的涉税案件,一般都要投入较多的人力、物力,花费较长的时间。就刘晓庆所办公司的偷税案件来说,我们也是在今年初掌握了一些线索,通过大量的协查外调才查实的。
第三,目前,税务稽查的案件来源主要是税收征管信息分析、税收专项检查、群众举报、其它信息的综合分析等,虽然对及时发现查处涉税违法案件起到积极作用,但仍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相信随着一些新措施的实施,会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质量,更有效地防止涉税违法行为的发生。
还将有一些涉税违法案件被查处曝光
这位负责人说,查处涉税违法行为是税务机关的重要职责,也是税务机关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它并不是针对某个纳税人或某一部分纳税人的。但税务机关每年有重点地选择一些行业、选择某些类型的纳税人开展专项检查也是很有必要的。
查处刘晓庆所办公司偷税案中揭露出的涉税问题,已经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部署,加大对高收入行业和高收入个人涉税违法问题的查处力度是当前税务稽查工作的一个重点,税务机关将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专项检查。因此,不排除还将会有一些涉税违法案件被查处和曝光。但部分媒体所报道的所谓“名人”办的公司被列入查税“黑名单”的传言,是没有任何根据的。
查处刘晓庆税案不影响非公有制经济正常发展
这位负责人表示,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要继续鼓励、引导,使之健康发展,但必须坚持“合法经营、照章纳税”。因此,对刘晓庆所办公司偷税问题的查处,不但不会影响非公有制经济的正常发展,反而会有利于形成公平竞争的环境,促进我国各种所有制经济在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中健康发展。值得指出的是,在依法治税的原则下,税务机关对涉税违法问题查处的态度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名人”还是普通人,只要违法就坚决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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