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晓荃) 今天11时,饶颖诉赵忠祥案有新进展。饶颖提出对“录音证据”进行鉴定,但海淀法院驳回这一请求。理由是,原告饶颖已经完成举证责任。
在今日法庭上,饶颖的律师认为,在以前的庭审中被告赵忠祥一方,曾经对“录音证据”提出质疑,所以,饶颖这次提出鉴定是有理由的。但是,法院最终还是没有同意饶颖的这一要求。
赵忠祥已于7月28日向海淀法院申请进行笔迹鉴定。海淀法院同意了赵忠祥的申请,笔迹鉴定由北京市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进行并作出最后的鉴定结论。据海淀法院的法官介绍,要进行笔迹鉴定,赵忠祥必须提供自己以前的手写材料,可能还会被要求按照饶颖所出示的欠条上的内容抄写一遍。
在法庭上,饶颖提出如果要赵忠祥当场书写,她自己必须在场。截至发稿时,饶颖再次提出要求法庭进行录音鉴定。
7月26日,海淀法院公开审理了饶颖诉赵忠祥欠款案,在法庭上,赵忠祥的律师王富称赵根本就不认识饶颖,更不可能欠饶颖的钱,而饶颖在法庭上出示了本案的重要证据,赵忠祥亲笔书写的欠条,赵忠祥的律师王富当庭对该欠条的真实性表示质疑,认为自己的当事人不可能写下这张欠条,该欠条是伪造的,饶颖对王富的质疑作出回应:如果不相信可以进行笔迹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