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香港演员谢霆锋、张卫健在电视剧《小鱼儿与花无缺》拍摄现场打人事件,今天正式进入法律解决程序。今天上午,被打伤者王伯昭将委托其代理人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的吴昊、张振祖两位律师,正式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以谢霆锋等两被告侵权为由,请求法院判令谢霆锋、张卫健向王伯昭公开书面赔礼道歉;要求两被告共同赔偿王伯昭经济损失3万元;被告张卫健赔偿原告精神损失60万元,被告谢霆锋赔偿原告精神损失40万元。由于电视剧《小鱼儿与花无缺》剧组不具备法人资格,同时被起诉的还包括该剧的
制作方———北京慈文影视制作有限公司,王伯昭要求制作公司与谢、张两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据有关专家介绍,此案进入法律程序将提出过去很少有人关注的两个深层次问题:其一,剧情需要是否可以侵犯演员的民事权利;其二,演艺圈是否也应受法律制约?
王伯昭在他的起诉书中说:他和被告张卫健、谢霆锋都是电视剧《小鱼儿与花无缺》剧组演员。今年9月18日19时许,在实际拍摄过程中,两被告经过策划和预谋,借表演名义,共同故意对他进行殴打,致使他左大腿、左肾、左面部等多处受伤,造成频发性心房早搏。根据北京市公安局法医鉴定中心出具的伤检《鉴定书》鉴定:左大腿软组织挫伤青紫面积大腿外侧1.5手掌大小,左膝上方1手掌大小,左大腿内侧1手掌大小,左肾轻度挫伤,左面部软组织损伤,”参照人体损伤鉴定标准的有关规定符合轻微伤(上限)”。
对于剧情需要是否可以成为谢霆锋、张卫健打伤王伯昭而不承担法律责任的理由,中国人民大学民法学教授赵中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人身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剧情的需要不能作为侵犯公民人身权的借口,任何一个领域也不能豁免对人的伤害责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阮齐林认为,从本案法医鉴定书的损害后果看,至少两被告存在严重过失。
王伯昭的起诉书认为电视剧《小鱼儿与花无缺》的制片方———北京慈文影视制作有限公司对于本次事件的发生有重大过错,与张谢二人构成共同侵权,所以要求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