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纳文(图片来源:新浪娱乐) 点击此处查看全部娱乐图片
本报记者郭慕华报道 高峰亲子案再起波澜,昨日北京朝阳法院正式受理王纳文的上诉审请,这场由司法诉讼进而升级为道德诉讼的官司,并没有因为一审判决的结束而落幕,而是因王纳文不服判决,被托进了2005年。
2004年12月16日,北京市朝区法院安贞法庭一审判决被告高峰于2004年9月起每月支付告王圣元 1000元,至王圣元18周岁止。驳回王圣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诉讼费50元由高
峰支付。2004年12月30日下午6时,王纳文的代理律师赵进荣和王春晖一起将上诉状递交到北京朝阳法院,代表王纳文不服一审判决,正式上诉。但是因为50元诉讼费未及时交纳,法院未正式受理。对王纳文一改之前放弃上诉的态度,高峰代理律师坦言“并不意外”,表示会积极应诉。昨日上午,王纳文的代理律师赵进荣已到朝阳法院被交了50元诉讼费。赵进荣解释说:“因为我30日从安贞法庭开上诉交费单后,到朝阳法院交费已来不及了,31日我在外地,所以托延几日,但我们在15日内上诉,上诉7日内交纳上诉费。一切都按秩序进行,今日上午法院已经正式立案。”赵进荣透露,起初王纳文不想上诉,“但是,王纳文打的这个官司关系到非婚生子女的权益,她想证明高峰和孩子的关系,通过法律让高峰尽做父亲的义务,她并有什么特殊要求,法院一审判决,证明了高峰和孩子的关系,王纳文的目的已经达到,因而她决定不上诉。但我们决定上诉,是因为我们要为非婚生子女的权益争取合理说法,高峰律师对媒体说,我们对他们提出的调解方案没有同意,如果我们同意调解,得到的抚养费会比现在还多,实际高峰没有提出调解方案,我们从没有见到过,没有听到过他们的调解方案。另一方面,我们在北京某周刊看到,对这场官司的评价,说我们提出抚养费没有道理,不上诉是明智的,上诉也是败诉。我们坚持上诉,主要考虑到对非婚生子女权益能得到公正的处理。”
王纳文的索赔项目没有变化,还是生活费和教育费,但索赔数额由原来的69万多元降为45万多元,主要是将原来提出的46.8万元住房费降低为23.4万元。对此,赵律师解释说:“调整房费,考虑到这部分费用该由孩子母亲、父亲各承担一半。上诉是为了给孩子争取正当的权益,我们只是要追求一个理,希望大家能以宽容的心态来面对。”立案后,朝阳法院会将本案移送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择日开庭审理。王纳文已于昨日上午与赵进荣通过电话,但对于案件发展,她并无太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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