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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圣依不想对簿公堂 希望能够进行庭外和解

http://ent.sina.com.cn 2005年08月09日02:42 新闻晨报

  继“黄圣依哭数星爷五宗罪”后,星辉公司在香港召开记者会,回应黄的说法。公司代表甚至带来黄圣依私自替《男人装》拍摄的性感照片,展示给媒体。而此时的黄圣依正在松江拍摄《金色年华》,她是昨天凌晨结束了在广州和成都的《天堂的眼睛》宣传会,回到上海的。

  由于黄圣依身在片场,手机关机,记者昨日未能与她取得联系,不过却拨通了她上海
家里的电话,采访了身为大学老师的黄爸爸。黄爸爸拒绝回答女儿与星辉解约的任何问题,并单方面希望这件事能“就此打住”。而黄圣依的代理律师也告诉记者,他们并不希望进入诉讼程序,如果能和解是最好的。据悉,星辉公司即将发表声明,表明对此事的正式态度。

  黄父:建议女儿别接电话

  记者:支持女儿做出这个决定吗?

  黄父:我只能说我不反对。毕竟是星辉公司先发文章,说我女儿拍了过火的照片,又说要“雪藏”云云。他们先有行动,我们只能如此反应。

  记者:做出决定时,有没有想过后果,比如像现在这样不停应付媒体?

  黄父:我们没想那么多。我叫她不要再接电话了,情绪反正已经发泄过了嘛,要是不断接关于此事的电话,太影响情绪了。她前一阵心情不好,身体也不好,我希望她能够正常工作、生活。

  记者:可能产生的违约赔偿金,你们将自己承担吗?

  黄父:不知道,还没想这些问题。

  律师:我们希望庭外和解

  随后,记者致电代理处理黄圣依和星辉公司合约纠纷的上海德尚律师事务所的刘学东律师,他告诉记者:“其实,我们这方面并不希望进入诉讼程序,如果能和解,那是最好的。”据悉,星辉公司已经收到了黄圣依方面的律师函,不过截止记者截稿,没有对此做出正式回复。

  记者:“黄圣依致星辉公司律师函”为何只说要解约,却没提到解约的具体事项?

  刘律师:这个律师函只是表达一种期望,黄小姐期望和星辉解约,这个律师函是向对方表明一种态度,所以目前还不能说黄圣依已经同星辉公司解约。

  记者:如果对方不接受和解呢?

  刘律师:那就采取他们希望的方式。

  记者:黄圣依违约在先,如果对薄公堂她究竟需要赔多少?

  刘律师:对方没有提出诉讼的情况下,我无法回答这个问题。因为要看诉讼的内容、要求是什么,才能做出相应的决定。

  记者:黄圣依与星辉公司的合约中有没有说明如果单方面毁约,应该如何处理?

  刘律师:提是提到一些,但只是原则性规定,说如果毁约会提出较高金额赔偿,但不明细,而且这个合同试用于香港法律范围。作者:晨报记者袁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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