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一12岁校友起诉媒体侵犯肖像隐私权

2013年03月22日18:48  新浪娱乐 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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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一 李天一

  新浪娱乐讯 北京时间3月22日消息,据法制晚报报道,李天一涉嫌轮奸一案发生后,搜狐娱乐发布的一则视频报道《12岁校友痛批李天一》,引起“12岁校友”小阳(化名)父母的不满,且已委托律师提起诉讼,状告搜狐侵权并索赔。其代理律师表示,搜狐在对小阳进行采访时未征得家长同意,并未对其形象进行保护处理,并用“诱导式采访”导致报道内容严重失实。

  2月20日,李双江[微博]之子李天一等五人因涉嫌轮奸被公安机关逮捕,此消息一出舆论哗然,各媒体争相报道。据称,搜狐网娱乐频道于2月25日上午发布并推荐了一则题为《12岁校友痛批李天一》的视频新闻,并被全国数十家媒体转载。同日,搜狐还发表了《12岁校友痛批李天一指其不知悔改毁父亲声誉》的新闻报道。

  小阳的代理律师认为,此两则报道中,搜狐网并未对实则只有11周岁的未成年人小阳,进行任何保护性处理,在采访报道时也并未征得家长的同意,更未进行形象的保护处理,侵犯了小阳的名誉权、肖像权和隐私权。该律师还表示,搜狐在编辑新闻稿件时断章取义,利用未成年人心智未完全成熟、欠缺是非分辨能力等特点,采用“诱导式采访”,将自己观点强加在小阳身上,导致报道严重失实。

  据律师介绍,小阳父母曾多次出面与搜狐交涉,要求删除关于小阳的一切新闻及图片,但对方各部门互相推诿,直至3月4日向搜狐发出了律师函。目前,法院已受理此案。据悉,小阳的父母在诉讼请求中要求搜狐公司公开道歉,并赔偿公证费、精神损失费11万元。而据法制晚报今日上午在百度的搜索情况,视频新闻《12岁校友痛批李天一》已被搜狐等多家网站删除,但《12岁校友痛批李天一 指其不知悔改毁父亲声誉》已被多家网站转载,并注明出处是“搜狐娱乐”。

  而针对被诉侵权一事,搜狐视频的相关工作人员通过邮件做出回复:“此事暂不对媒体进行回应”。(JZB/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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