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馨予被称是“坐台红牌” 获赔6万元

2013年07月16日16:42  北京青年报

  本报讯 因被夏萨沙微博爆料称“坐过台,曾是杭州坐台红牌”,艺人张馨予[微博]将对方起诉。昨天上午,朝阳法院对此案作出宣判。夏萨沙经传唤未出庭应诉,相关证据无法提交,法院认定夏萨沙的言论已构成对张馨予名誉权的侵害,责令其在指定媒体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等6万余元。

  2012年9月2日,夏萨沙发了这样一条微博:“张馨予原名张燕,当初在无锡某夜总会坐台,后转到杭州某夜总会坐台,杭州红牌,出台很贵,起码3000元。”得知此事张馨予于2012年9月7日在北京召开谣言澄清记者会。随后,张馨予委托律师以名义侵权为由将夏萨沙诉至朝阳法院,索赔50.5万元。此案在朝阳法院立案后,法庭多次给被告夏萨沙发送司法专邮均被退回,夏萨沙也在微博中称不知被起诉。

  2013年1月25日,朝阳法院法官带着起诉书等来到夏萨沙在北京登记的公司进行送达。该公司员工表示老板不在,拒绝给法官开门。2月25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张馨予亲自出庭,被告夏萨沙未到庭应诉。

(责编: 山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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