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一律师自曝曾支招 受害人称散布流言

2013年07月22日17:25  汉网-武汉晚报 微博

  本报讯 李天一等涉嫌轮奸案日前经法院提审,今天,案件将进行庭前会议,而与本案有关的各种“插播消息”则以“每日 一发”的频率呈现在了大众面前,日前,就有自称为李天一案另外两名嫌疑人做辩护的律师李在珂在微博曝出案件细节,称自己曾给李天一母亲梦鸽支招:搞出个 “案中案”,将矛头指向“酒吧老板强迫妇女卖淫”,即可让案件翻盘。并表示这案 子若真判了“强奸罪”,“李天一等五人比窦娥还冤!”  

  仔细看了下这位自称为李天一案另外两名嫌疑人做辩护的律师李在珂在微博曝出的案件细节,多条微博发布时间均在7月10日左右。他认为,案件不应被定性为“强奸 ”,而应该是“强迫妇女卖淫罪”,原因是受害人杨某是酒吧的坐台小姐,酒吧经理明知杨某醉酒不能辨别自己的行为仍安排其出台卖淫,应追究酒吧经理强迫妇女卖淫的刑事责任;而他也曾向李天一母亲梦鸽支招,表示通过组织几个刑法学家, 把自己的观点借专家之口说出来,影响舆论,其次是做检察院和公安的工作,把酒吧 经理抓了,搞出个“案中案”。并自信称:“绝对可以把案子翻过来!”但他微博结尾却说,“可惜梦太固执”,言下之意是对方并未采纳他的“案中案”。

  另外,该名律师还称在案件代理过程中,律师“写了50多页的废话”,并出言:“ 五个嫌疑人的家长都不怎么样”,“一个比一个牛逼!拧不成一股绳!”他还同时炮轰网友和媒体“乱发议论”,表示自己与刑事案件打交道快30年,李天一案子卷宗看了不下50回,没有人比自己更了解情况,甚至表示,如果案子真判了“强奸罪 ”,“李天一等五人比窦娥还冤!”

  而针对受害女孩为陪酒女的言论,前天受害人律师写下长微博驳斥陪酒女一说,原文中他犀利讽刺:从“陪酒女”到“卖淫”女,究竟谁在侮辱大众的智商?该律师认为,受害人从几天前被李家“怀疑”是陪酒女并制造舆论,到前天提审李天一认为与其是嫖娼与卖淫的关系,完全是被“泼脏水”、“抹黑”、“诋毁”,对此,他愤而写道:“莫非,在中国,但凡是有些权势的人们,他们的骨子里都是一样的德性,在对待弱势群体时,都一样地冷血、无情、铁手、夺命吗?”综合报道

 

(责编: 羊小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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