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功大师”王林深圳起诉“弟子”

2013年07月30日10:56  南方都市报

  南都讯 记者刘晓燕 就在央视曝光“气功大师王林”使王林成为众矢之的时,他与最早曝光自己的“关门弟子”邹勇之间的恩怨也越来越公开化,而近日二人在江西中院审理的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进行了判决,该判决王林胜诉,今天,江西高院将对案件进行二审。昨日,王林在该案中的代理律师向媒体曝光了一审判决书并透露,王邹二人还有一起纠纷,已在深圳中院立案。    

  “邹勇屡屡向媒体报料事出有因,源于他与王林之间的巨额经济纠纷,其中两个房产的案件就涉及金额4700多万元,所谓的740万元拜师费只是吸引媒体关注的‘导火索’而已。”昨日,王林的代理律师、广东鑫涌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宜群律师主动向媒体报料,称双方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已在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王林胜诉。邹勇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江西省高级法院,今日将二审。

  围绕这起案件的深圳怡景花园别墅另外还有案在身,据许宜群律师介绍,王林已在深圳中院起诉立案,要求邹勇返还自己帮其垫付的别墅装修等费用1400余万元。王林起诉称,2008年10月21日,邹勇购买了位于深圳市罗湖区怡景花园牡丹村K径K 8号别墅,购房期间,王林代邹勇垫付了购房税费、办理水电、燃气开户费、物管费和购房保证金等费用。随后,邹勇委托王林代其对别墅进行拆除、重建报建、装修,在此期间,该别墅的所有装修支出均由王林垫付。至2011年4月别墅装修完工为止,王林共替邹勇垫付人民币1100余万元。其后,王林多次要求邹勇返还其垫付的款项,但邹勇均以种种理由推脱,至今未返还。王林起诉要求邹勇返还装修款和赔偿利息损失等共计1400余万元。

  目前,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正在安排开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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