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鸽控告酒吧领班介绍卖淫和敲诈勒索

2013年08月07日16:02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林靖)李某等五人涉嫌强奸案又有新进展。今天凌晨,李家法律顾问兰和发微博称:8月6日上午,李某的母亲梦鸽[微博]女士前往北京市公安局报案,正式提交《关于对张光耀(化名张伟)等人涉嫌介绍卖淫和敲诈勒索犯罪事实的控告函》,恳请警方对相关人员犯罪事实立案侦查。

  今天上午,本报记者向兰和询问警方有没有通知立案。兰和称:“昨天梦鸽去报案,先把材料递交上去,正常情况下应该受理。但肯定有一个流程。”兰和指称,张光耀(化名张伟)是那家酒吧的值班经理,就是领班。

  “为什么控告酒吧领班?有什么证据吗?”记者问。兰和当即表示:“梦鸽是经过审慎考虑的,这是一个严重的问题,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报案行为有证据依托,证据是比较充足的,否则不可能去报案。”至于具体是什么证据材料,兰和称暂时不予公布。“但是如果有需要,将来在不影响警方侦查的情况下,梦鸽会在适当时候对相关证据材料进行公布。”

  此前某媒体报道有知情人透露案发的一些细节,提到李某第一个对杨某实施了性侵等内容,就此兰和表示:“这篇报道是不负责任的,避实就虚,避重就轻,有错误,在关键细节、关键情节上进行关键性的曲解。该爆料和报道貌似求实公允,但在细节上做了手脚。”

  受害人杨女士的律师田参军则认为,报道应该是负责的,但不是他爆的料,具体案情他也不便细说。

  当天的事实真相究竟怎样?媒体报道属实吗?海淀法院的相关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现在连庭都没开呢,此案包括案情细节还在审理当中。按照法律规定,我们不能透露案件的情况,没法透露。但是程序上的安排,法院会及时公开。”

(责编: 小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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