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某案申请再开庭被驳回并记录在案

2013年09月12日14:52  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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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杨昌平 林靖)距上月28日海淀法院审理李某某等涉嫌强奸案十余天、人们正等待判决结果的时候,昨天,李某某的辩护律师向海淀法院提交了由梦鸽[微博]及两名律师签名的《再次开庭申请书》,申请书中要求第二次开庭,提出被害人、专家证人出庭、现场勘验、非法证据排除等六项申请。上午,记者从海淀法院获悉,海淀法院已通知李某某的辩护人陈枢到院,当面向其告知海淀法院依法驳回该申请的决定,并记录在案。

  李某某家庭法律顾问兰和透露,除提交《再次开庭申请书》外,律师还向法院提交了12名国内刑事实务界、理论界和法医学界权威专家论证意见书。此外,李某某一方还指控主审法官拒绝辩护人如厕和入庭是滥用审判权的行为。

  而海淀法院经审查认为,在两次庭前会议和庭审中,《再次开庭申请书》的主要内容均已得到过明确答复,其所提理由均没有新证据支持。本案诉讼参与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均已依法得到保障,被告人李某某的法定代理人及辩护人申请再次开庭缺乏事实基础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据悉,李某某一方邀请了12名专家对此案进行了一次专家研讨与会诊。与会专家包括: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田文昌,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兰亭,天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钱列阳,北京律协刑事诉讼委员会秘书长李肖霖,全国律协刑辩委员会委员张燕生,全国律协刑委会秘书长韩嘉毅,全国律协刑委会副秘书长张青松,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博导崔敏,国家法官学院教授、原最高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张泗汉等人。

  记者今天上午和6位与会专家取得联系,他们均表示不愿对论证会发表任何看法。不过,在记者答应不在报道中透露其姓名的前提下,一位专家介绍说,李某某一案在社会上影响太大,他仅是出于好奇的心理,才参加了此次论证会。在论证会上,他并未查阅全案案卷材料,也未看案发前后的监控录像,只是听李某某的监护人及律师介绍了相关案情。这位专家表示,专家论证会并未形成一致意见,也未像以往一样形成意见书并由专家签名。

  针对李某某一方向法院提交的申请,受害人杨女士的代理人田参军发表评论说,《刑事诉讼法》第195条规定: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有罪或无罪判决。唯独缺少二次开庭。田参军还表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法庭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意见提出意见;法庭对于上述申请,应当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但是,仅限法庭审理中。    J161 J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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