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某案二审再翻供:接妈电话去了

2013年11月20日16:33  新闻晚报

  □综合新华社、北京青年报、新京报报道

  昨天上午,李某某等5人涉嫌强奸案二审在北京市一中院西中法庭开庭。此次仍然是不公开审理,被告人李某某母亲梦鸽现身法院。 21时50分,审判长宣布休庭,宣判时间另行公告。

  李某某新聘律师迟到

  上午8时许,法院西门外人行道上拉起了警戒线。 8时50分许,李某某强奸案受害人杨女士的辩护律师田参军出现在西门外。对于是否看到了李家二审期间提供的新证据,田参军先是表示“不方便说”,随后又补充道:“肯定不是案发时的证据。 ”田参军同时表示,对二审结果非常有信心。

  在此之前10分钟,李某某之母梦鸽乘坐一辆深色轿车“闪入”了法院南门。

  9时整,李某某新聘律师张起淮出现在法院南门,边走边说:“我来晚了。 ”没想到,负责在门口接人的书记员因为张律师迟到而已回到法庭准备开庭,结果张律师被执勤武警拦在门外。在与执勤武警和法院工作人员沟通之后,张律师被放行进入法院。

  上午9时17分庭审正式开始。

  新证据被驳回

  二审从上午9时17分开始,一直持续到21时50分才结束。在庭审过程中,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及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对原审判决所列证据发表了相关意见。期间,部分辩护人提出调取新证据、非法证据排除等申请,法庭当庭依法予以驳回。

  在法庭调查结束后,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检察员、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围绕证据、案件事实、定性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辩论。上诉人李某某的辩护人坚持无罪辩护,上诉人李某某和上诉人梦鸽表示同意辩护人意见。上诉人王某的辩护人同样坚持无罪辩护,上诉人王某表示同意辩护人意见。 3名原审被告人均当庭表示坚持一审庭审时的供述意见。除1名原审被告人的辩护人请求法庭予以改判、宣告缓刑外,其余2名原审被告人的辩护人均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持异议。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表示,认可一审判决,建议二审维持原判。

  庭审焦点

  李某某翻供:当时接妈妈电话去了

  据知情人士介绍,李某某一直坚持本案只是嫖娼,不是强奸,而且自己压根没参与,一审时他解释称自己喝醉了、睡着了。

  昨日二审时,李某某又解释称一进事发房间就接到了妈妈的电话,然后他出门接了十多分钟电话再回来。他表示什么也没看见、也没参与当时房间内发生的一切。

  视频新证据,法庭认为无合法效力

  知情人士称,开庭前李家新律师提交了一组视频,系律师在案发后到事发酒店房间内拍下客观环境等,用以证明被害人在报警时有虚假陈述。昨日开庭,李家律师又提交了一组新视频,是其到事发后杨某去过的医院、事发宾馆周边拍摄的视频,证明这些地点周围有很多摄像头,认为法院应调取这些监控资料。

  对此,检方认为现有证据已很充分,法庭也认为这些视频在取证方式、证据形式上都不合法,也无效力,因此依法驳回调取新证据的申请。至于李家要求鉴定人员出庭说明杨某的伤情是自己造成的申请,也未获法院准许。

 

 

(责编: 羊小米)
分享到:
猜你喜欢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意见反馈 电话:010-82612286保存  |  打印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