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文章事件:“狗仔”当道“新闻”蒙羞

2014年04月02日14:54  新华网 收藏本文     

  新华网北京4月2日电(记者袁如婷、谢樱) 先发“预告”吊足胃口,再图文并茂绘声绘色,明明是活脱脱在导演狗血的八卦剧,却标榜这是“新闻报道,呈现事实”。

  对于连日来在网络上喧闹无比的“文章事件”,人们宁愿相信这仅仅是一起狗仔八卦事件,而与严肃的新闻报道无关。因为在当前新闻战线持续开展“三项学习教育活动”的背景下,在“友善”明确列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时代中,“文章事件”如与新闻报道有关,无疑就是中国新闻界需要警惕的一声警钟。

  “文章事件”:以“新闻”的名义导演出的八卦剧

  截至4月1日晚,“周一见”一词在新浪微博的讨论数已突破了710万,此时距离某娱乐周刊负责人发出的那条“预告”微博仅三天。

  “预告”一出,各大网站及网民纷纷猜测这家周刊要爆料的公众人物;此后不久,该周刊另一位负责人面对网民留言猜测,回应“网友之中,太多八卦高人”。周日,爆料负责人再次在微博中提及,公众人物出轨欠公众一个真诚道歉。一系列表述看似“犹抱琵琶半遮面”,却让人感觉丑闻呼之欲出,一次次引发网络狂潮。

  文章“好男人”的形象轰然倒塌,道德批判的血雨腥风骤然而起,愈演愈烈。就在周一凌晨,当事人文章抢先发表声明,承认“咎由自取”并悔过;随后,其妻马伊琍发微博:“恋爱虽易,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此后,更有当事人与某周刊负责人隔空喊话的戏码。

  纵观事件发展全程,尽管周刊某负责人在“微访谈”回应网民质疑称“是在做新闻,并不是在导演好戏”,可该事件却俨然一场娱乐大戏。事实上,正是在“预告”微博之后、周一之前的几天里,多张图片流出、关键信息被提前曝光,汪峰、迟帅、姚晨等多位明星“躺枪”。

  不少人质疑,先“放风”后爆料,是否刻意为之?有必要吗?网民“阳蕾976”认为这个做法“太不地道”,“事情已经查清还预热又预热,整一个人尽皆知的‘周一见’搁浅”;网民“姑娘要做柴火妞”则感叹“好像没有了新闻操守”。

  “与陈冠希艳照门等丑闻相比,这次照片的尺度根本不算什么,但关注度尤其高,关键原因是热点被刻意拉长了。”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郑自立认为,以欲擒故纵的方式策划爆料,是利用公众的好奇心消费绯闻,“周一见”事件爆料周期长、猜测多,对当事人家庭而言是“深切的伤害”。

  厘清界限:无底线的狗仔与应秉持善意的新闻

  一位受访的资深主编认为,“周一见”的丑闻运营方法,“刚刚踩在新闻伦理的底线上”。这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尽管有关内容是陈述事实,并未大肆捏造,“但这种吊足了胃口、卖足了关子的方式,对读者是不尊重的,对当事人是不善意的,也无法赢得业内尊重。”

  一些新闻研究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一般来说,凡是认为“公众人物、明星的隐私是无边界”的,基本上在国际上都属于狗仔队的从业理念,而秉持善意、克制性地维护新闻当事人的基本权益,是国际新闻界普遍认可的职业道德。

  “明明做着狗仔队的事,却硬要标榜自己在做严肃的新闻,非常令人不齿,也让新闻人蒙羞。”一位受访的资深主编说。

  明星产子,狗仔队追到产房拍照;王菲离婚回京,狗仔队为捕捉其憔悴面容逼停其座驾;白冰冰女儿被绑架撕票,狗仔队对裸体、尸体拍照刊登……打着新闻旗号的狗仔队“无底线”的报道,对公众人物及其家人的身心构成严重的威胁和伤害。

  “文章事件”,看似有关“新闻报道”是站在抨击婚姻不忠、讨伐“小三”的道德角度展开,但无论是跟踪手法、泄露的方式、对无辜者的伤害,都实际上违背了基本的新闻操守,完全一副狗仔队的做派。

  受访的资深媒体人告诉记者,公众人物确实要牺牲一些隐私,这是行内默认的规则,关键在于度的把握,“但是,是不是名气越大牺牲的隐私就理所当然越多?不伤及无辜亲人、家属,这是一个起码的底线。”

  一些法律学者则认为,明星的隐私权同样应受保护,例如,在不牵涉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其住宅不受非法侵入或侵扰;家庭生活和正常私生活不受监听监视;正常通信秘密与自由不受侵犯;正常婚恋生活不受他人干扰;与社会政治和公共利益完全无关的私人事务不受侵扰等。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事实上这本娱乐周刊也并不是一本严格意义上的新闻周刊,从它的刊号来看不过是一本注册登记为“艺术类”的期刊,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里这个刊物的“查看记者名单”目录下,点开是空白。

  新闻探讨:“丑闻类”新闻应该怎么报?

  近年来,明星吸毒、酒驾、出轨、赌博等各类丑闻频频曝光,相关报道屡受争议。那么,对于正规的新闻媒介来说,“丑闻类”新闻究竟应该怎么报?

  郑自立认为,公众对明星的关注是一种必然,也无可厚非。但相关媒体在迎合这种关注需求时,应有正确的视角。“李代沫的吸毒丑闻报道值得参考,媒体批判了吸毒行为,但并没有对他的家庭、友人等信息进行挖掘曝光。”

  受访资深媒体人认为,在报道“丑闻”类新闻时,更需要秉持善意的原则,“捧也好,骂也好,批评也好表扬也好,都要是善意的,而不是恶意的、带有太重的功利心。要有度,坚持正能量的传播。”这位媒体人认为,不能在新闻炒作中成了赢家,在新闻伦理中却是输家。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硕士生导师常江认为,娱乐新闻往往比其他类型的新闻更容易背离通行的道德标准,出现“过度”的情况。这与市场上很多打着“新闻报道”的娱乐网站、刊物泛滥有关,这些娱乐刊物的从业人员大多游离在基本的新闻道德、新闻纪律之外,只为钱、只图钱。

  常江认为,媒体在新闻报道中必须考虑到可能对社会舆论与主流道德观产生的影响,媒体的使命应当止于对现象做出记录和合理解释,不能超越自身的身份,甚至直接干预甚至策划娱乐事件。“具体来说,无论是‘周一见’的‘预热’,还是当事人与媒体负责人在微博上的言语对峙,其实都已经超越了新闻报道的范畴。或者说,媒体在这个过程中超越了记录者与阐释者的角色,而自己扮演起新闻人物。”

  不少业内人士和专家呼吁,在目前期刊、杂志的注册登记越来越便捷的时代,不能放任一些打着新闻旗号的期刊成为甚至都被西方主流社会所摒弃的狗仔队的“自由岛”,以免它们无限度地放大、传播负能量,影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顺利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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