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振华状告屠洪刚一案,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决的最后还款日期已过,以牛振华为法定代表人的北京中人影视公司是否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此事一直保持低调的牛振华终于开口说了一些心里话。
再次提起此事的牛哥显出了几分无奈,牛哥并不同意媒体报道中所说的“牛振华状告屠洪刚”,因为在整件事的过程中,他和屠洪刚个人之间都没有矛盾,有的只是两个公司之
间的经济纠纷,官司打的也是两个公司之间的经济账,只不过他们分别是两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而已。从1998年底中人公司与朝代公司发生债务问题以来,牛哥也曾与屠洪刚多次见面,单独在一起的时候,牛哥从没提过这个问题。中人公司曾经多次以信函形式要求朝代公司还款,并积极开拓渠道帮助双方共同制作的18集电视连续剧《伴儿》进行发行工作,但一直也没有回音。
“我曾经深深地陷入了‘情与理’、‘情与法’的思想斗争中。”牛哥说,事实上他也一直在考虑,把这件事情公之于众是否会影响他与屠洪刚之间的关系,毕竟他们都是中国广播说唱团轻音乐团的同事,抬头不见低头见。两年过去了,合同的有效期也渐渐临近,牛哥一直还是希望能够在私下里解决这件事情。思想传统的牛哥一直有个想法,如果把这件事情公之于众,也许很多人都会认为他这种做法合理合法但不合情,因此,也曾经想过为了个人感情,将此事束之高阁。此时他的律师和许多朋友给了他很多帮助,大家告诉他朝代公司欠债不还的做法既不合理不合法,也不合情,在商品经济社会中,中人公司作为一个经济实体,有权维护自己的经济权利。在大家的鼓励下,牛哥最终选择了走上法庭。“现在看来,我的顾虑是多余的,大家都非常支持我,包括朋友、家人、观众,还有媒体。”
牛哥无论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都是一个随和的人,因此,在他的意识中也不想与任何人发生纠纷。即使在等待开庭的这段时间,牛哥也一直保持着低调,用他自己的话说:“经济纠纷与个人感情没有关系,我不能因为两个公司之间的经济账就去对屠洪刚品头论足,而且我相信,部分媒体报道屠洪刚说我‘做人有问题’的一些话也一定是误传,他不会这样说。”至于目前法院规定的还款期已过,是否会进行强制执行的问题,牛哥表示,法院已经判决了,最后的一切都是法院的行为,自己不愿再想这件事了。当记者问道,以后如果与屠洪刚相遇,是否会感到尴尬时,牛哥说:“从去年底这件事情浮出水面以来,我与屠洪刚没有再见过面,包括团里的一些演出,也许是大家知道了这件事情,故意没把我们安排在一起吧!但是我希望能有个机会双方平心静气地坐下来,那时,我会主动同他打招呼,主动与他握手。”
在采访中,牛哥的一位朋友说的一句话给记者留下了很深的印象:“牛哥人好,但人善不能被人欺;牛哥重感情,但感情也要讲道理。”中人公司的律师也告诉记者,“牛告屠”一案虽然即将告一段落,但此案在当前文艺界中引起了不小反响,可以说是经济社会下的新意识、新观念,同时也证明了法律的严肃性。(新报记者 宋晓鹏)